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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缉布控省道揪出违法车,再一查驾驶人还无证…-贵阳知名交通律师事务所
公安交警的“助攻神器”——查缉布控系统总能让各种交通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近日,桂林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凭借查缉布控系统“偶遇”了一起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在S202省道50公里300米处,违反禁止标志指示,车牌号为桂C0****,正往城区志玲路方向行驶,请路面执勤交警予以拦截!”2021年12月1日8时34分许,兴安交警大队接到指挥中心预警信息后,执勤交警迅速安排民警布控拦截。
不一会儿,该嫌疑车辆被成功拦截,当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接受处理时,该车驾驶员却支支吾吾,始终无法出示有效证件,经查询,发现该驾驶员叫罗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
据罗某某交代,当天因工地催工,于是便铤而走险,无证驾车搭乘其老婆和另外两个工友从灵川出发,准备来兴安县城某工地做工。
1月17日,兴安交警依法对罗某某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反禁止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7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交警提醒驾驶人员应当依法获取驾驶证,而不能抱有侥幸心理无证、伪造、变造驾驶证,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交通法规,也给自己及他人人身安全带来威胁,更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