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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了4个字判赔12万!这个案件给所有人都提了个醒-贵州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1-11 11:00:52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50次

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2年度“十大案件”候选案例中,包括一起针对生态破坏的公益诉讼案。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在梵净山景区文物上刻字,被当地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

 

 

 

一段拍摄于2021年7月11日的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梵净山景区旅游过程中,使用登山手杖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梵净山金顶摩崖”石壁处进行刻画,虽经其他游客提醒劝阻,他仍执意在石壁处刻留“丽水陈国”字样。

 

 

 

视频在网上引发了热议,三天后,贵州武陵景区针对这一不文明行为发布通报,将这名男子纳入梵净山生态旅游区入园黑名单。该案件线索经江口县人民法院及时发现,移送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完成调查。在履行诉讼公告程序后,贵州省江口县人民检察院展开调查,并向法院提起了公益诉讼。2022年3月25日,江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在庭审现场,起诉人提供了事发时视频、现场照片、当事人陈述、专业机构鉴定意见等证据。

 

公益诉讼起诉人杨俊说:“被告陈国平使用登山杖,在梵净山自然遗产地新金顶刻画‘丽水陈国’四字,对梵净山的景观美学功能造成了不可逆的价值损害,损害了社会公众享有的世界自然遗产生态环境权益利。”

 

 

 

法院一审认为,“梵净山金顶摩崖”是梵净山自然遗产的组成部分,被告男子的行为不仅对文物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也在一定程度上对梵净山自然遗产的整体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院作出判决:一、被告陈国平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江口县人民检察院支付文物修复费60952.08元,修复方案设计费用38000元,由江口县人民检察院转付修复单位及设计单位。二、被告陈国平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向本院指定账户支付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款25000元,由本院缴付国库。三、被告陈国平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对其在梵净山金顶摩崖刻字破坏文物的违法行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2022年5月18日,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审判长、江口县人民法院院长张永琴指出,本案的审理、裁判,坚持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落实以生态环境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最大限度修复生态环境;既惩治了社会陋习,提出警醒,又树立风气;彰显了法律效果,展现了法律护航生态文明的力度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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