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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985奖30万?学校未兑现,法院判了
6月29日,话题#学校承诺考上985奖30万未兑现被起诉#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
据“湖北高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十堰市茅箭区法院审结学生小*诉十堰某高中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
案件经过显示,十堰某高中为吸引生源,于2019年4月在该校公众号上对外发布招生简章,其中写明“高考考入985、211、‘双一流’高校的,学校给予5-30万奖励”。
2022年6月,该校学生小*考入985大学,小*要求该中学支付奖励未果,故提起诉讼,您猜猜法院会怎么判呢?贵州贵阳知名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法院:小*被该中学录取,双方合同成立
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该中学发布招生简章,此行为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
小*被该中学录取,双方合同成立。小*被985大学录取,根据该中学的招生简章,小*符合招生简章约定奖励对象,小*主张该中学给付奖金的要求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给付金额,法院认为该中学发布招生简章确定奖励承诺,是对学生进行奖励的赠与行为,但该学生考上大学除了自身努力外,与学校和老师的培养也是分不开的,故综合全案考量,判决该中学支付小*5万元奖励款。
法官指出:
学校为了抢夺生源而对学生及家长开出的丰厚条件具有法律效力,学校应当忠实履行,否则,受损的不仅是学校的声誉,更重要的是,给千千万万学生树立了一个言而无信的坏榜样。
对学校而言,生源的竞争也不能光凭经济实力,更要靠学校的办学理念和教学质量,正所谓身教大于言教,对教书育人的学校来说,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学生树立好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