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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女孩在宾馆内吸笑气导致身亡,家属索赔50万,您觉得法院会怎么判呢?
女孩在宾馆内吸笑气导致身亡,家属索赔50万,您觉得法院会怎么判呢?
一审法院认为,女孩以他人的身份进行续费入住宾馆,宾馆这边并没有进行登记,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应该对女孩的死亡后果承担20%的补充责任,也就是说赔偿20多万,但二审法院却不这么认为,首先,就算是登记了女孩的入住信息,并不能阻止女孩吸食笑气的这种行为,女孩的死亡跟宾馆没有对她进行入住登记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因果关系,所以说宾馆不构成侵权,没有必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宾馆没有登记女孩的身份信息的行为,也不是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这也不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这个案件中的女孩已经是成年人了,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她本人,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宾馆无责。在成年人的世界,做事情要三思而后行,而不是靠旁人来监督,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这样的标语已经深入人心了,您难道不知道毒品的危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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