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律师普法

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我们贵阳律师普法列表

贵阳律师普法

服务期间要走,是否要赔偿公司培训费损失呢?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2-02-26 11:00:12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您的公司是否给您进行相关培训呢?目前很多公司对技术岗位、销售岗位、仪体岗位等等,都会进行相应的培训再入职,当然,有些特殊岗位明确说明了培训结束后,要服务于公司多长时间,双方都是知道的,并且自愿接受。如果您跟公司约定了服务期,并且公司也支付了培训费,到时候您要离职,那么是否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损失呢?下面由贵州贵阳知名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什么叫培训费呢?培训费也叫做专业培训,如果公司是给您进行岗前培训、技术培训、安全培训,这些培训都是不作准,就算是打到官司开庭的时候,用人单位必须要提供非常详细的支付记录,而不是说公司单方面表明培训费掏了10万就是10万,金额都是公司说了算,那怎么行呢?肯定是要公司提供金额证据的,每个人都是口头作数的话还得了?所以说呢,当我们遇到公司给我们进行培训的时候,我们要多留一个心眼,免得到时候双方闹不愉快也能很好的解决纠纷,您说对吗?

关注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让我做您身边的法律援助。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