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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因为玩特效被赔偿20万元?
过年期间,网上很流行使用各种特效来录视频以及发布视频,这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情了,毕竟发明特效不就是用来玩玩的嘛,不然还能干嘛用呢,您是否有用过某音做“窗花剪剪”的那个特效呢?就是那个让人们用鼻子尖尖进行画画,然后展开成一个特喜庆的窗花,看着很平常的一件事情,可就因为这个特效引发了一场官司,您可能不敢相信,可确实有这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下面跟贵州贵阳民事律师事务所一起来探探究竟吧。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因为这个特效被北京另外一家公司没有经过允许就进行商用了,结果某音就起诉了对方并要求赔偿20万元,结果您猜怎么着,11月30号杭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这种特效是属于具有独立性的视听作品,北京该公司没有经过对方允许就进行商用是属于盗用行为,所以支持赔偿20万元,根据这个案例表明,平台上的特效道具我们可以玩玩,但是不能拿来用,不然就得花钱购买,您现在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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