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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年了,子女们一直没有给我赡养费。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2-03-28 11:45:35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母养儿大,儿照母老,母亲往往都会无私献出全部的爱给自己的子女,从一个哭哭啼啼的婴儿落地抚养到年轻有为的壮年,可有些长大的孩子,偏偏养不起辛辛苦苦带大自己的母亲,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说到底,不是养不起,而不不想养,孝敬父母,本是子女应该做的事情,您说对吗?

有个阿姨说:5-6年了,子女们一直没有给我赡养费”。听到阿姨这样说,这个时候查看下了资料,只有三年,那么是否已经过期了呢?根据民法典196条规定,对于这种索要赡养费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也就是说您想什么时候找子女要赡养费,随时都能要的,并且法律都会随时支持您,这些规定就是针对那些不孝子女,如果您家有不孝子女,要毫不犹豫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想什么要就什么要,您现在知道了吗?

子女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费用,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的费用帮助是每一位子女应该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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