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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你没被车撞过是吧?一会儿让你体验体验。”“这是北京留你一条后路,最后通牒,要么走,要么你走不了。”
“你没被车撞过是吧?一会儿让你体验体验。”“这是北京留你一条后路,最后通牒,要么走,要么你走不了。”这是某位女士与一群男士分别对一位有民事纠纷的男士所说的话,这好大的口气啊,很是让人害怕呢,我们先不说其他的,就围绕这几句话来说吧。
第一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最高可处十日拘留,500元罚款,是不是觉得处罚有点轻了呢,不要着急,您看第二点;
第二点:根据《刑法》第293条,多次恐吓他人,影响恶劣的,涉嫌寻衅滋事罪,三次为数最多了,该女士微信威胁了两次,一群男士上门又恐吓了一次,刚好符合这个次数了,最高判处五年牢饭之灾;
第三点:顺便说一下,根据《刑法》第294条所涉嫌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呢,这个罪名当然严重了,那就是15年了;
第四点:这句“出不了北京城”,大家是不是在哪里听过呢,想起来了,是上一次让人家出不了济南城的那位整形医院的某女士,现在她在哪想必大家不言则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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