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律师普法

当前位置: 首页 关于我们贵阳律师普法列表

贵阳律师普法

竞业限制是什么?打工人必备知识。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9-23 14:30:30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01.什么是竞业协议:对负有保守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02.竞业限制适用人群: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03.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不得与原用人单位具有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任职或者劳动者自己不得经营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等。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该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04.竞业限制的适用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内。

05.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有约定从约定,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注意补偿金不包括在工资范围内。

06.违反竞业限制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劳动者签订了有效的竞业协议,需要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如果违反了要承担违约责任,要支付违约金。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请求解除竞业限制。

   关注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让我做您身边的法律援助。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