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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特向法院起诉要求降低物业费,能否得到支持?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11-01 17:35:39 分类:贵阳律师普法 浏览:1次

近些年,业主不交物业费现象还是挺突出的,有物业服务不到位问题,当然也与一些业主法律观念淡薄,缴纳物业费意识不强有很大关系。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首次将“物业服务合同”列入《合同编》,并明确将拒绝支付物业费的行为列入违法行为。

依约缴纳物业费系业主的合同义务,业主以物业公司存在服务瑕疵为由向法院起诉主张降低物业收费标准,该事项应由业主集体行使权利,并不由法院来判决,故其虽然有证据可以反映出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过程中有一定瑕疵,但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不过,如果业主有证据证明物业未履行合同构成重大违约,也可以通过另行起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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