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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雇员遭受人身损害
雇主为雇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雇员遭到人身损害后依旧可以请求雇主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之规定,雇主对雇员的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如果雇主为雇员购买了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将自身风险部分或全部转嫁给保险公司,存在保险理赔不足以弥补雇员实际损失的部分时,雇员有权向雇主主张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