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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律师普法
50岁的王某被终止劳动合同后,公司被判赔31万,这是怎么回事呢?
50岁的王某被终止劳动合同后,公司被判赔31万,这是怎么回事呢?贵州贵阳知名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财务管理岗的王某与公司签订了四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向公司提出要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被公司给拒绝了,理由是你已经满50岁,该退休了,我们可以不和你续签劳动合同了,但是这个员工认为应该以劳动合同为依据,按照法律规定,王某的退休年龄是50岁,但是干部退休的年龄是55岁,我们公司规定的财务主管的岗位是55周岁,所以公司以满50周岁退休的理由终止劳动合同,属于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最后王某提起了劳动仲裁,最终判决工资按照平均月工资13000元的标准,工作时间12年的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共计31.2万元,对此您怎么看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