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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婚姻普法
买房的时候女方没有出一分钱,离婚时女方却分走了近一半的房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买房的时候女方没有出一分钱,离婚时女方却分走了近一半的房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贵州贵阳资深律师事务所来告诉您吧。
张某和王某结婚以后,张某的父母出200万用于购房的首付款,虽然房产只登记在张某一人的名下,当时张某和王某感情很好,双方都认为是张某父母对他们的赠与,等到结婚第七年,双方打算离婚了,相互争夺房子的财产,房子王某参与了还贷,但是张某这一点也不想分给王某,于是张某拿出一张借条,上面写着夫妻二人向张某的父母借200万,用于支付这套房屋的首付款,签名是张某自己一个人,现在张某的父母要让夫妻二人还钱,于是张某的父母起诉了夫妻二人,要求偿还这200万,正是这张借条给王某换来了这套房产对应一半份额,近七年的大幅增值,最终拿到了400万元,对此您怎么看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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