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法律援助,业务范围
案例展示皆有大量成功案例,可到所出示
新闻中心学法,知法,用法
因挑衅同事被打伤,算工伤吗?

因挑衅同事被打伤,算工伤吗?

推荐

案情简介  邵某是某建设公司招用的工作人员,在公司项目工地8号楼负责操作升降机。  2024年3月21日6时许,瓦工班组工人张某拉着装有工具的板车到8号楼乘坐升降机到所在岗位楼层。升降机到达后,张某将工具往外搬移。因有其他工友呼叫电梯,邵某便催促张某,双方因出升降机的快慢问题发生争吵。在升降机中,邵某先是用开升降梯门用的铁钩打工友张某,随后被同在升降机的其他工友拉开。拉开后,邵某又将手边热水壶中的热水泼向了张某,又被同行的其他工友拉开。  随后,张某离开升降机进入楼道。张某离开后,邵某也离开升降机,并捡起一根水管追向楼道里的张某。追到张某跟前,邵某向张某说道“你有本事打我试试看”。之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邵某被张某打伤。  2024年4月12日,邵某向当地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处理结果  人社局于6月24日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邵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驳回了其诉讼请求。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按照上述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只有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伤害才能认定为工伤。  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系判断的核心要素,实践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判断:  一、是否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伤害,应结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冲突起因、受伤过程等因素来判断受伤与工作的关联度。  二、职工是否出于履职需要或者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  三、职工履行工作职责的处理方式是否正当合理,应当考虑职工对于争议的发生是否具有明显过错、其履行职责的方式是否正当合理、处理方式是否超过必要限度等。  本案中,邵某作为案涉项目8号楼升降机司机,其在操作升降机时,虽与乘坐升降机的张某在搬运工具的速度快慢上产生争执,但经在场工友劝阻,张某在升降机内未与邵某有过肢体接触。可见,邵某与张某的纠纷虽因工作原因引发,但该矛盾并未导致邵某受伤的后果。邵某在张某离开升降机后,随之离开工作岗位,捡起水管追向已到楼道里的张某,双方发生冲突致邵某受到伤害。  在双方事态平息后,邵某追出升降机再次至张某跟前言语挑衅,并非出于履行工作职责所需,也超过履行工作职责需要的限度。因此,邵某所受伤害依法不能认定为工伤。

——————— 2025-11-18

  • 妻子全职居家照料家庭陷入经济困境,能否主张丈夫给付扶养费?

    妻子全职居家照料家庭陷入经济困境,能否主张丈夫给付扶养费?

    推荐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这不仅是道德层面的温情约定,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强制性责任。近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婚内扶养费纠纷案,依法判决丈夫向全职照料家庭又患病的妻子支付扶养费,切实维护了承担家庭主要劳务一方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对家庭劳务价值的尊重与保护。案情简介  2022年,赵某(男)与刘某(女)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且各育有一女。2023年,二人生育一女。为更好地照料家庭,刘某婚后选择全职居家,承担了照料家庭、抚育子女的全部责任。家庭生活开支主要依靠赵某不定期给付的生活费。2025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商谈离婚事宜未果。此后,赵某开始减少给付生活费的频次及金额,导致家庭生活陷入困境。在此期间,刘某被诊断出患乳腺结节。因婚生女年仅2岁,且自己无独立经济收入,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为维持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与保障自身医疗需求,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赵某自起诉之日起每月给付扶养费3000元。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赵某与刘某系合法夫妻关系,刘某自生育婚生女后即全职居家,承担了全部家庭照料责任,后又确诊乳腺结节需进行治疗。虽该病不是重大疾病,但婚生女年仅2岁,需刘某日夜照护,因此刘某无法外出工作,其既无经济收入,又难以通过自身劳动获取生活来源,现有经济条件无法支撑基本生活及医疗需求。而赵某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能力履行扶养义务。综合其收入水平、家庭负担情况及当地生活成本,法院判决赵某自2025年8月起每月给付刘某扶养费1500元。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目前,该判决已生效。法官说法  当前,传统家庭分工模式尚未完全改变,不少女性为家庭放弃职业发展机会,承担了更多家务劳动和扶养责任,其劳务价值应当得到充分认可与尊重。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不因一方未“丧失劳动能力”而免除,即使承担家庭劳务的一方具备劳动能力,但因客观情况(如需照料婴幼儿、老人等)无法实际就业获取收入时,另一方仍应依法履行扶养义务。本案判决体现了民法典保护妇女权益的基本原则,契合了民法典确立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的精神,通过司法裁判引导夫妻双方树立责任意识,共同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 2025-11-18

诚以待人,合以致远

汝有所惑,与尔解忧,期待与您的合作。

在线律师帮助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