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企业动态新闻资讯列表

新闻资讯

男子因春节拒带电脑回家工作被开除,法院这样判!-贵阳律师事务所

作者:互联网 时间:2021-02-02 13:07:03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次

小张系某咨询公司的软件工程师,工作4年后被公司开除。在开除通知中,公司列举:小张恶意拒绝执行以及恶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劳动任务、恶意违反公司制定的劳动时间规定。原来2019年春节前,公司以小张负责维护的客户可能需要应急服务为由,通知他携带电脑回家过年,遭到拒绝。


更令公司不满的是,小张春节休了27天假,在这期间“失联”。小张则认为,春节假期要陪伴家人,没有义务工作,并且27天系正当假期,包括春节假期11天,加上调休12天以及2个周末。


在午休时间的认定上双方也出现了分歧,公司认为,员工手册中明确规定了午休时间为中午12点半到13点,而小张最近半年都是从11点半就进入午休状态。对此,小张却表示,在实际工作时间安排上,公司并未按照员工手册执行。


此外,公司称小张还存在恶意拖延劳动任务的行为。2019年7月24日,公司通知小张次日上午9点到客户公司,小张却拖延至中午才到。小张对此解释道,收到通知时他已下班,在征得客户同意后他先回公司拿了电脑,这才导致迟到。


被开除后,小张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19.4万元以及加班工资等费用,获得支持。对此不认可的公司又将小张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公司无需支付该赔偿金。


{xunruicms_img_title}

 贵阳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 新闻资讯仅用于公益普,贵在分享,来源上海浦东法院、新闻晨报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点击通知


联系我们
  • 公司名字:贵州诚合律师事务所
  • 服务热线:18786609287
  • 传真:17785809961
  • 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3号国艺大厦16楼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