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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这个行为,江西一未成年人被判赔偿500000元……贵阳律师事务所
是什么让老人突然瘫倒在地?
又是什么让未成年少年
需要赔偿500000元?
跟着小编的脚步
带你直击现场!
2019年3月21日 为图方便 17岁的小赵在机动车道 骑行电动车逆向行驶 与迎面骑行自行车的老人 发生碰撞 这一撞造成老人 颅骨骨折、颅内出血、 颈髓损伤并高位不全瘫 经鉴定 老人伤残等级为五级伤残 同时需要部分护理依赖 面对高额的医疗费及赔偿费用 小赵傻了眼 双方多次协商不成 只好对簿公堂 法院经审理认为 小赵骑行电动车在机动车道逆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及第五十七条“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之规定。 老人骑行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也违反了“非机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规定。 法院对交警部门作出小赵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老人负次要责任的责任认定予以确认。 老人损失包括医疗费18万余元,残疾赔偿金40万余元、护理费20万余元等合计近百万元,小赵因负主要责任需承担70余万元,因老人主张赔偿50万元,且由于小赵年满16周岁后即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法院遂判决小赵赔偿老人50万元。 判决后,小赵及老人均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安全没有捷径 切勿逆行!
仅用于公益普法,贵在分享,文章来源来源:江西法院综合自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图片来源于网络 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私信,我们会及时审核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