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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玩笑把邻居“笑”死了,赔偿6万!贵阳纠纷律师
生活里和身边人开玩笑
是很平常的事情
但你有想过
开玩笑也会致人死亡吗?
玩笑中,邻居突然倒下 2018年2月6日早上,周某某和与邻居苟某(男)在住地附近的小卖部门口相遇。 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抓 尸检结果显示:苟某因冠心病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结合调查掌握的案情,贵州省遵义县警方以周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其抓捕。 免除刑责,民事赔偿6万元 遵义县检察院审查认为:周、苟二人虽为邻居,但周某某并不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此病的严重性,周某某的戏耍推搡行为不足以导致苟某死亡,而受开玩笑刺激导致苟某死亡的诱因仅为5%-10%。
买东西时两人开起了玩笑,嬉笑声不断,甚至相互进行推搡,突然苟某变了脸色,一头栽倒在地。
见此状况的周某某以为苟某在假装,还让苟某“不要装”,但倒在地上的苟某一动不动,周某某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蹲下一看,苟某面色发紫,而且气若游丝。
受到惊吓的周某某没有呼救,逃回了家中。之后,小卖部老板赶紧叫来苟某家人,但为时已晚。
警方认为,作为邻居,周某某应该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在明知的情况下,周某某还与之推搡戏耍,致其病发死亡,而且眼见苟某发病倒地,周某某逃离,有见死不救之嫌,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理应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检方认为,周某某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决定不予追究刑责,周某某对此只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鉴于死者家属并不想打官司,经多次调解,终于达成了由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的协议。
贵阳律师事务所提醒大家 文章来源 央视网、辽宁普法 江西法院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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