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自己前夫的身份
化名结识现任丈夫前妻
这是为哪般?
2020年5月上旬,李某在浏览丈夫王峰(化名)手机的时候,发现其前妻赵芳(化名)添加了王峰的微信,并且还在微信上聊过好几次天。
虽然想亲自添加赵芳微信,跟她问个清楚,但一想起了丈夫之前的嘱咐——尽量避免和自己的前妻产生过多联系,李某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尽管本人不能添加赵芳微信,但李某想到了一招“移花接木”——以自己前夫“陈强(化名)”的名义加赵芳好友,并借陈强之口告诉赵芳,“你前夫和他的妻子现在生活得挺好的,希望你不要去打扰他们了。”
李某为什么这么有底气冒用前夫陈强的名义跟赵芳聊天呢?原来赵芳对于李某前夫陈强的了解也仅限于名字,以及其是开公司的。在她跟前夫陈强离婚后,陈强改掉了所有的联系方式,所以李某确认赵芳根本不可能找到陈强。
在以陈强的名义加了赵芳后,李某将自己前夫身上发生的相关事情加以修饰,来进一步来打造微信上陈强的“人设”。由于有自己前夫的现任妻子背书,赵芳对陈强的身份十分信任。
5月下旬,李某老家的房子急需一笔装修费,没有工作的她只能坐在家中干着急。李某拿起手机正准备刷朋友圈时突然想到,如今赵芳对“陈强”信任有加,自己岂不是可以借他人之名义,牟一己之私利?
李某在心里暗暗盘算好之后,便登上了“陈强”的微信找到赵芳说,自己与几位同学合作开了一家公司,可如今公司快倒闭了,急需4万块钱。赵芳听到陈强有难,便将4万块转给了他。
第一次成功骗取到赵芳的钱财后,尝到甜头的李某不甘心就此收手,便继续扮演“陈强”的角色,并多次编造“陈强”因公司周转不灵、家人生病、帮赵芳找高薪工作等理由,让赵芳给自己转账。对“陈强”信任有加的赵芳也没有多想,陆续向其转账了30万余元。
所有的借款“戏份”都由“陈强”一人演出,李某担心仅靠这些还不够,她决心要亲自“登场”。5月下旬,她主动加了赵芳的微信,还在微信上跟赵芳聊过几次天。
为了配合假陈强的借款计划,李某先“本色出演”,用自己的微信主号告诉赵芳,自己的前夫陈强公司经营困难,需要钱来周转,再披上“马甲”,假扮成陈强跟赵芳说一下自己的困难情况。在“双重攻略”下,赵芳相信了陈强确实有困难,并按照其意思把钱打到李某相关的账户上。
在转账给陈强30多万后,赵芳越想越不对劲,之前承诺的高薪工作也一直都是陈强口中的“梦幻泡影”,在多次索要欠款无果后,赵芳选择了报警。
李某为牟取不法利益,冒用他人身份,化名“陈强”结识被害人赵芳,后编造公司破产、家人生病等各种虚假理由骗取赵芳钱款共计人民币33万余元。
最终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
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并判处罚金3万元
网络社交一定要谨慎
不能因为对方是熟人
便掉以轻心
如果涉及到转账
也要保存好相应凭证
防范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