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年轻夫妻,家里的垃圾存了好多天,就因为扔不扔,谁来扔,闹出了大事......
叫你扔你不扔,好了,老婆火气上来,直接把整个垃圾桶从10楼丢了出来!天空下着淅沥小雨,路上行人步履匆匆。下午3点左右,一只棕红色的垃圾桶从27米高空急速落下,轰地一下砸在了草坪上,小螺丝刀、花生壳、卫生纸撒落一地……这是2月份发生在萧山蜀山街道的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天降垃圾桶,引来了不少围观群众,大家面面相觑。“这个草坪是公共区域,小孩子都在草坪上玩耍,我孙子就在附近。”忧心的黄大爷见此情景,急匆匆跑去物业反应情况。蜀山派出所值班民警许列锋发现,掉落的垃圾桶内均为日常生活垃圾,案件并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虽然没有造成实质的损失,但是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一定是要追责的。
通过调取现场监控录像和询问目击者,民警比对了人物信息,发现事发地点附近楼房的10楼住户吴某有重大嫌疑。
这户是一对年轻夫妻,一个小孩,三口之家。这会儿,老婆吴某带着火气领着孩子刚出门去。家里就老公潘某在,看起来也是余怒未消。看到警察这么快来了,潘某也有点意外。通知老婆回来。“我当时跟老公吵架,刚好在气头上,什么都没想,就直接把垃圾桶从十楼阳台丢下去了。”说话的吴某怎么也没想到,一次夫妻吵架中的负气之举竟然会将自己送进了派出所……原来当天下午,吴某和老公潘某因在客厅内的垃圾未倒而发生了争执。垃圾袋满了,放着好几天了,吴某说,好几次叫老公去扔,还是没动静。当天下午自己突然就情绪爆发了。你一言,我一语,越来越激动,头脑一热的的吴某擅自将客厅内的垃圾桶抛下了阳台!“又没有什么后果,下面没人的呀!这点事情干什么还要带到派出所里去?”看着民警,夫妻俩都愣住了。
“警官,我现在很后悔!如果当时草坪上有人的话,我抛的垃圾桶就砸到人了,真的太危险了……”坐在询问室里,冷静下来的吴某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意识到此举可能会引发的严重后果,她不寒而栗。
最终,萧山警方对吴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为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高空抛物行为,高空抛物已经进入了民刑共治的新时代。《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如有此情况,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中也提及,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高空抛物不管有没有砸到人,只要查明行为具有较大危害性,同样要担刑责。严惩不仅是让罪行买单,更是要让高空抛物者意识到,看似小小的一个动作,却与无辜路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律于己,严于行,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社会的负责!
来源: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