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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酒驾,这俩司机“代价”有点大...-贵阳交通事故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1-06-30 09:55:28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桂林交警

每天都在诉说

一直在严查严管严治

 

尽管在如此高压态势下

仍有人无视法律

顶风作案

无证+酒驾

触碰法律的红线

6月22日,桂林永福交警开展夜查行动时

就查获了两起无证+酒驾案例

 

案例一

    当天2110分,大队民警在西滨路发现一辆车牌为桂B03***的面色车向民警执勤方向驶来,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并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韦某称自己没有驾驶证。在盘查中民警发现,驾驶员韦某身上有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显示为3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进一步调查,驾驶人韦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韦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0日、罚款250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


案例二

   2120分,一辆车牌号为桂H0J***的两轮摩托车行驶缓慢,形迹可疑,随即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检查时,闻到一股刺鼻的酒味。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驾驶员梁某某进行检测,结果为58mg/100ml,属饮酒驾驶机动车。经查,驾驶员梁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其还存在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两轮摩托车逾期未年检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驾驶员梁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未佩戴安全头盔、车辆逾期未年检等四项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0日、罚款145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

 

 

在端起酒杯的时,请放下手中的车钥匙

驾驶车辆前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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