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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交通违法集一身 永福男子一次被记39分 | 奋战七十天 守护生命线-贵州交通事故律师事务所
酒驾、准驾不符、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每一种都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高危因素
如果这些违法叠加在一起,
那么危险性可想而知!
2021年6月22日,桂林市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城西滨路至凤城路路口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名集多种违法于一身的驾驶员,驾驶证一次被记39分,令人膛目结舌!
当晚21时许,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经过检查点,执勤民警遂将其拦下查验。“不查不知道,一查下一跳”,驾驶马某某竟存在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为6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检查中,驾驶员马某某自称有驾驶证,但未随身携带,交警经核查,确定其驾驶证准驾车型为C1,不能驾驶摩托车,且其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尚未进行登记。
马某某集多项交通违法于一身,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和教育。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未佩戴安全头盔、未随身携带驾驶证、驾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以驾驶证一次性记39分、暂扣6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