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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男子因酒驾致人死亡,刑拘+终身禁驾 | 覆车之戒-贵阳交通理赔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1-06-30 09:58:21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2021年1月27日,涉嫌酒驾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蒙某,不仅要承担巨额经济赔偿,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被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临桂大队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再考取,蒙某后悔不已。
根据蒙某回忆,他是临桂区会仙镇某村村民,在会仙镇四益养鸭场养鸭子,本来2019年7月份才结的婚,靠养鸭子的收入,一家人过得还不错,幸福甜美,可就在2019年11月1日凌晨自己的一个举动,从此改变了人生轨迹。他酒后驾驶机动车肇事致一人死亡,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虽然自己买了100万的第三者险,但是保险公司因为他酒驾拒赔,不仅保险拒赔,自己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要坐牢,还被终身禁驾。他不仅把别人的家庭毁了,也把自己的家庭也毁了。

蒙某陈述,2019年10月31日22时30分许,他应几个朋友的邀请到会仙镇的一家烧烤店吃烧烤,期间喝了不少酒,结束聚会后各自回家,蒙某当晚是驾驶自家的小轿车去的,如果他能够遵守交通规则,喝酒不开车,叫代驾或者叫滴滴回家,那么一切如常,小日子还是和原来一样滋润,可是他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了,最终在11月1日的凌晨1时17分许,在酒精麻痹下,他超速行驶,沿着103县道,会仙往雁山方向行驶至黄泥壁村口路段时,前方有一辆二轮电动车在正常行驶,他却浑然不觉,随着一声巨响,电动车及驾驶人都飞出几十米远,自己的车辆碰撞了以后还向前驶出100多米才被卡在路边停了下来。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两车严重损坏。

临桂交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对蒙某进行血酒浓度检测,结果显示为79.55mg/100ml,已达醉酒的边沿。受害人周某的检测结果为0mg/100ml。

经过调查取证,临桂交警认定蒙某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11月15日被立交通肇事案调查,12月25日被刑拘,2020年1月3日被批准逮捕,2021年1月27日被吊销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

交通安全向来都是性命攸关的大事可总有人将生命视作儿戏“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蜀黍想说,安全面前绝无侥幸
大家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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