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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酒驾被查 驾驶证没“捂热”就没了 | 一线微观-贵阳民事律师事务所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1-07-09 16:28:03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对驾驶员而言酒驾是一条不能触碰的红线很多“老司机”都不敢酒驾但总有人初生牛犊不怕虎在实习期就敢酒驾上路

7月1日23时10分,永福交警大队在县城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对一辆桂H0L***二轮摩托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刘某脸色通红,疑似酒后驾驶

 

民警立即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并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刘某持有的E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20年7月23日,目前尚在实习期内,由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其驾驶证将被记满12分,而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刘某将被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换句话说,刘某的驾驶资格就没有了,想继续开车的话必须到驾校重新回炉”。面对这一处罚结果,刘某后悔不已。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九条:

1、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2、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最后,蜀黍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拿到驾照后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丢失驾驶证事小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才是放在首位的事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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