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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执法 | 同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让这三名男子驾驶证B2降为C1!- 贵阳知名交通律师事务所
导 读
对大多数人来说,汽车是代步工具,但对一些职业司机来说,开车是讨生活的饭碗。近日,桂林市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晚查获3起持B2证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最终,三名驾驶员为他们任性“酒驾”行为买单。
6月24日晚,永福县交警大队在辖区百寿镇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21时30分,驾驶人王某某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被民警拦下接受检查。因驾驶人满身酒气,民警立即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
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驾驶人王某某持准驾B2驾驶证,不能驾驶摩托车。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王某钦酒后驾驶机动车、准驾车型不符做出罚款12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24分的处罚。
无独有偶,23时18分至30分,短短10分钟内,又有两名持准驾B2驾驶证的驾驶人因酒驾被执勤民警查获。23时18分,余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桂CW*8**的面包车被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23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3时30分黄某某驾驶桂AD0***小轿车经过检查点,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检查,经呼吸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5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余某某、黄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以上三名驾驶员持B2驾驶证酒驾被查,驾驶证不仅一次性记满12分,还面临驾驶证降级处理,也就意味着他们目前无法再驾驶准驾B2各型车辆。三名驾驶员后悔不已,不得不为自己的“任性”买单。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引以为戒不要贪杯后还开车,这样只能害人害己更可能丢掉饭碗甚至造成更严重的损失到时候再想找后悔药,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