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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刀是正当防卫,第二刀开始算泄愤?!70岁老人为保护孙子砍伤酒后闹事者获刑-贵阳专业律师事务所
7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70岁老人为保护孙儿砍伤闹事者获刑”一案当事人杨*杰家属处获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杨*杰的申诉。
这是一桩发生于4年前的刑事案件。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经海南省临高县法院、海南二中院审理认定,2017年8月,临高县得位村,饮酒后的杨*全来到同村人杨*杰家附近,从地上捡起石头打砸杨*杰家厨房;杨*杰的孙子杨某冰从屋里走出来,遭到杨*全拿着石头追赶。
时年70岁的老人杨*杰闻讯,拿着钩刀出门追赶。在一片竹林,杨*杰看到杨*全用手掐着孙儿的脖子。杨*杰喊“快放手”,但杨*全不肯放手。老人上前,用钩刀砍击杨*全,致其轻伤一级。
案发近三年后的2020年5月,临高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记者获取的一审判决书内容显示,一审法院认为,杨*杰看到孙子被掐脖子时,没有采取相当手段来阻止侵害行为,而是直接持刀砍击,不属正当防卫,判处杨*杰有期徒刑一年。
二审法院认为杨*杰第一刀属防卫,后续砍击不属防卫。
二审法院则称,杨*杰砍击杨*全的第一刀具有防卫性质,但第一刀后杨*全就放开了男童,危险解除,此后的几刀,系出于泄愤目的,不属于正当防卫。
“本案双方冲突系被害人杨*全引发,具有重大过错,且杨*杰已是古稀老人,因护孙心切,临时起意进而伤害他人,属于激情犯罪,具有偶发性,社会危害相对较轻。”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量刑偏重,将老人的刑期调整为8个月。
杨*杰二审获刑8个月
杨*杰于2021年4月刑满出狱后,以自己行为系“保护孙儿的正当防卫”为由,向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杨*杰说,案发时他已70岁,杨*全不到40岁,“他比我年轻30岁,力量对比悬殊,杨*全还手拿石头,我迫于无奈只能持刀制止杨*全行凶。”
杨*杰认为,虽然砍击了数刀,但砍击部位都是杨*全的手脚,并非身体要害部位,“我的目的是制止杨*全伤害我孙子,最终也是造成他轻伤,没有造成重大损害。如果我真的想伤害他,就不会只砍手脚部位了。”
杨*杰在《刑事申诉书》中称,本案中,杨*全手掐其孙子的脖子,严重危及他人人身安全,杨*杰多次呵斥杨*全放手,但无果,“迫于危险情境才持刀砍伤杨*全。杨*全放开其孙子后,又想用手戳杨*杰的眼睛。整个砍伤杨*全过程,都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
海南省二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
其申诉理由未被海南省二中院采信。记者获取的海南省二中院《驳回申诉通知书》显示,海南省二中院经审查认为,此前二审法院认定“杨*杰砍击杨*全的第一刀具有防卫性质,但第一刀后杨*全就放开了男童,危险解除,此后的几刀,系出于泄愤目的,不属于正当防卫”,该认定有充足的证据材料支持,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海南省二中院称,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杨*杰的申诉理由不能成立,不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应予驳回。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的案件事实
案发那天,杨*全骑着摩托车,本是打算带女儿去学校交学费的。杨*全的女儿说,还没到交学费的时间,父女俩先到县城吃了饭,“父亲当时喝多了酒”;回到村里,父亲把车停到路边,捡起石头砸向杨*杰家的厨房。
杨*杰家厨房屋顶
杨*全女儿杨某丽说,听到声响的8岁男童杨某冰从家里跑出来,父亲就开始追赶男童,男童在前面逃,父亲在后面追;不久,男童的爷爷拿着一把钩刀从家里追赶出来。杨某丽停留在原地,没有看到后续的事情。
男童则说,他在逃跑过程中,大声呼喊爷爷,跑到一片竹林处时,被杨*全抓住了,杨*全用手掐着他的脖子,把他往回拉;这时,爷爷拿着钩刀过来了,“爷爷叫杨*全放开,他不肯放开,还说要掐死我。爷爷一生气,就拿钩刀往他身上砍去,杨*全被砍到后就松开了手。”随后,男童跑回了家。
男童奶奶的叙述与男童一致。她说,杨*全女儿在门口喊“我爸爸追着杨某冰往前跑了,你快点出来吧”,听到后,老伴杨*杰拿着钩刀追了出去,她也紧跟了上去,看到杨*全掐着孙子的脖子,杨*杰喊杨*全放手,杨*全称“我不放,我要掐死他”。
听到杨*全称“要掐死他”后,杨*杰手持钩刀上前砍杨*全。被砍中一刀后,杨*全放开了男童,杨*杰又砍了杨*全几刀,致使杨*全倒地。
杨*全本人承认,他在酒后用石头砸了杨*杰家厨房的房顶。但他又说,他砸石头后,杨*杰也拿着石头砸向他和女儿;杨*全女儿的证词里,没有提及她及父亲被杨*杰用石头砸的情节。
根据法医鉴定,杨*全身体多处受伤,其中包括右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尺骨鹰嘴骨折等,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
正当防卫与故意伤害之辩
砍伤杨*全后,杨*杰回到家中。案发十余日后的2017年9月12日,他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因年龄超过70岁不执行)、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两年后,事情突然起了变化。2019年7月,杨*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拘,临高县检察院审查不批准逮捕,随后被取保候审;2020年9月,距离事发已经整整三年后,经临高县法院决定,杨*杰被逮捕。
案件一审时,杨*全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0万余元。杨*杰坚称自己系正当防卫,不同意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杨*杰没有采取相当手段阻止杨*全的不法侵害
“从杨*杰持刀追赶并将被害人全身多处砍伤的结果来判断,杨*杰主观上具有伤害故意。”临高县法院不认可杨*杰“正当防卫”的辩解,一审判处杨*杰有期徒刑一年。
而就民事赔偿部分,临高县法院称,杨*全的实际经济损失为8万余元,因杨*全在本案存在过错行为,法院酌定杨*杰承担70%经济损失,赔偿杨*全5.7万余元。
杨*杰一审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一年
在二审阶段,海南省第二中院指出,当杨*杰看到杨*全双手掐着孙子的脖子时,要求杨*全放手,杨*全不肯放手,杨*杰上前砍击杨*全一刀,“此时,杨*杰为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实施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
但同时,海南省第二中院认为,杨*全被砍一刀后就放开了男童,男童跑回家、危险解除,出于泄愤的目的,杨*杰持刀继续砍击杨*全,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了被害人轻伤的侵害后果,不符合正当防卫的主观意图,也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紧迫程度要求,不属于正当防卫。
二审法院认为杨*杰第一刀属防卫,后续砍击不属防卫
法律君:法律无外乎天理国法人情。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我们一定要去还原防卫者当时的心境,从他们的角度出发去看防卫的必要性及手段的适当性。在设身处地的基础之上,再结合正当防卫的法律规定,方才能合理又合法地对正当防卫作出判断。不退让法(Stand your ground):就地防卫,无需退让。城堡法(Castle doctrine):自己家里,无需退让。
2014年陈*杰因妻子被工友调戏而反抗,用匕首刺向对方,致1死3伤。两级检察院认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而提起公诉、抗诉,两级法院认为属于正当防卫,坚持无罪判决,且不承担民事赔偿。个人非常钦佩三亚法院法官对陈*杰案的那份担当和勇气!!!我们要还原正当防卫的现场,一定要设身处地,把自己视为当时的受害人,站在他们的角度去理性看待整个防卫过程。我们不能脱离案件现场,站在纯粹第三者的上帝视角去看待正当防卫。
我想起曾经无意中看过的一句话:“许多时候,并不是灾难本身对人造成了伤害,而是人类自己伤害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