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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赞!辅警上班途中教科书式擒“色狼”-贵阳知名律师
近日,北京地铁房山线上一男子故意挤靠坐在身边的女子,并用手摸其胳膊、腿部。
上班途中的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巴沟站派出所辅警王*年发现后,先用手机对嫌疑人的猥亵行为进行录像,固定证据。
随后,王*年对男子的行为进行制止,确认双方互不相识后,遂将嫌疑人扭送给郭公庄站派出所巡逻民警。
地铁猥亵这种行为比较隐蔽,不容易取证。被发现后,这些人往往不承认,而被害人也难以举证,地铁监控也不一定能够记录下来。
辅警王*年以自己丰富的经验和负责任的态度,先用手机对嫌疑人的猥亵行为进行录像,固定证据。在证据面前,该男子发现无法抵赖,于是承认了自己实施猥亵的违法行为。
目前,该男子因猥亵被北京公交警方行政拘留10日。
普法小课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