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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脚谢某酒后失言视频刷屏,偷拍者是否侵犯隐私?法律界看法不一-贵阳民事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1-08-26 15:05:10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50次

近日,

一则前国脚*

酒后失言的视频刷爆网络

 

 

 

因为在酒桌上

发表了一番有关足球圈的言论

*在舆论发酵后被停职

本人也发微博道歉

“不知道对面的人别有用心,进行了偷拍”

*表示对方侵害了自己的名誉

将保留诉讼权利

 

 

对于此事,

网友展开了热议,

有人表示公众人物在公开场合一定要谨言慎行

 

 

 

也有网友表示,

偷拍的人行为略有失当

 

 

 

私下聚会被偷拍,触及了被拍者的哪些权利?

身为受到监督的公众人物酒后失言,

偷拍者能否因此免除法律责任?

 

涉及哪些权利?

*发文表示“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同济大学法学教授*刚说:“如果*要走法律程序,追究偷拍者的法律责任,那就必须证明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并且带来了人身或者财产损失。
那么,这起酒桌偷拍事件涉及了被拍者的哪些权利?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表示比较直接的是肖像权、名誉权,容易被忽略的是隐私权
针对肖像权,上海旭路伟光律师事务所陆路路律师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了不经肖像权人同意合理使用肖像权的五类情形,而这起事件的偷拍者不属于这五类情形。因此,他认为偷拍行为侵犯了*的肖像权。
针对名誉权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杨阳律师表示,如果针对此视频,偷拍者存在公开的添油加醋的语言描述,导致被偷拍人的社会评价降低,名誉受到损害,可能侵犯了*的名誉权。对此,*律师有不同的意见,他指出,名誉权的核心在于是否采取了捏造、歪曲事实或者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单单从现有报道来看,他认为拍摄者不涉及前述侵权行为。
关于是否侵犯了这两项权利,*刚教授表示,从网传视频来看,*的肖像权似乎被盗用了,但侵犯肖像权得以侵权人牟利为目的,而这在本次事件中显然不存在。而针对失态的“酒照”丑化了*的形象,导致其名誉权受损的问题,*刚指出,这种评价主观成分比较大,恐怕也很难被法律认可。
是否侵犯隐私权?

在私人聚会中,酒桌上的言论大多是朋友之间随口谈论,有些甚至可能涉及私密话题,此时被有心人士录下发布网络,是否侵犯当事人的隐私权?
何为隐私权?《民法典》中对此进行了专门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律师指出,*的此次聚会属于私人聚会,应当纳入私密活动的范围。陆路路律师也表示,这起事件中偷拍者属于“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侵犯了被拍者的隐私权
“视频里*在私密圈子里,宣泄了一些情绪,即便有些酒后失态,但这也是他的私人领地,他拥有言论自由。*饭局的参加人员和饭局上的言行举止都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仅限于参加人员的局部交流,并不带有对社会公众公开的主观意愿。”杨阳律师也认为,偷拍私人饭局上的视频并予以公开很可能会被认为是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对此,*刚教授认为,饭桌上的言谈属于个人信息,但个人信息与个人隐私不能完全等同。在个人住宅、私人场所等空间的个人信息,很可能涉及个人隐私,但是,在饭桌这类并不隐蔽的空间或者是公开场合发表言论,则未必就是隐私了。
结合法学理论,隐私一词还可以被理解为不愿被公众知悉的、与公共利益无涉的私人信息。“一般人在饭桌上的言论有可能被纳入个人隐私的范畴,旁边偷拍者的行为也就有可能被视为侵犯隐私权的偷窥行为。但最终的判断,还需要考虑该行为是否无涉公共利益这一关键因素。
对于隐私权的判断,为何要考虑公共利益,*刚教授举例说明。假设一个人在厕所进行方便,有人偷窥或偷拍,然后发布到网络,这显然侵犯了这个人的隐私权。但如果这个人在公共场所,不分场合随地大小便,那么被人偷拍、上传网络,是否也构成侵犯隐私权?答案恐怕未必。个人在公共场合随地小便,有违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与公共利益息息相关。这让拍摄者的行为获得了法律上的正当理由,此时在法律上可以理解为一种监督、举报行为,而不是侵权的性质。
“如果说隐私是一种客观存在,比较中性的话,那么上升到权利的高度,隐私权必须考虑其正当合法性。涉及违法犯罪,或者严重违反社会伦理道德的行为则超出了隐私权保护的边界。*刚教授认为,*醉酒所言涉及其他球队和俱乐部的利益,旁观者将其拍摄公布出来也带有监督的意思,加上是在公共场合所为,因而很难说是侵犯了隐私权

公众人物接受监督

与个人权益如何权衡?



针对偷拍者揭露公众人物不当言论的行为是否可以免除法律责任的问题,*律师认为,责任的免除应当有法律的除外规定,《民法典》并未将拍摄者的此种行为纳入列外情形。“如果拍摄者认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可以依法向相关机构举报或者投诉,而其采取此种做法似乎并非为了社会公共利益,更像是为了博取眼球的私人目的。”因此,他认为此举依然构成侵犯相关权利。
杨阳律师说:“公众人物并不意味着需要将一切公之于众,一切言行都要接受监督,只有当他们的个人事项与公众享有知情权的公共事务、公共利益存在着联系时,他们才会成为隐私比别人少的‘公众人物’,因此偷拍者的法律责任不能免除。” 
陆路路律师表示,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在享受社会关注度的同时,其隐私权与普通人相比受到一定的限制,另外,明星在社会公德、公序良俗方面的要求要高于普通人,要起到良好的示范和社会影响作用。
*刚教授认为,作为公众人物,需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身份和素养。公众人物应该给社会让渡部分隐私权,这应该已成为社会的常识和公理。而且,必须认识到,*被停职,不能理解为是偷拍者对其造成的损害,从法律因果关系上来说,仍是其自身的不当言行造成的。偷拍者的行为显然谈不上光彩,但*若想据此打官司,恐怕胜算也不大。


此前报道:

酒后失言!上海这位著名前国脚被停职!本人回应


前国脚*本来已经淡出公众视线许久昨天却因为一个酒桌上的视频又成为了网上的焦点
在这条爆料视频中看上去有些醉意的*发表了一番有关足球圈的言论视频经全网热议后*也惹祸上身

因为酒后不当言论

目前已被停职


据报道,将视频发布上网的拍摄者疑似也参与了饭局,视频中他劝酒同时,也录下了*的话。镜头中,*略有醉意,正在侃侃而谈。

 

 

 

 


*的相关言论涉及俱乐部经济投入和成绩,提及了大家熟悉的两家上海中超俱乐部和一些未经证实的数据。
该段视频经全网发酵后引起了极大的争议
昨天晚间,南通支云足球俱乐部发布公告称:“8月18日我俱乐部主教练*在私人聚会场合酒后发表了错误言论,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经俱乐部董事会研究决定,即日起暂停其主教练职务

 


稍后,*通过自己的微博就此事予以予回应和道歉

 


微博中,*提及自己喝了很多酒不知道对面的人别有用心,进行了偷拍,把一些我酒醉的话发到了网上。并且添油加醋。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对此类人渣深恶痛绝,本人保留法律诉讼的权利
声明最后,*还向视频中提及的成都蓉城、上海申花、上海上港、南通支云等单位表示了深切的道歉。
公开信息显示,*2020年初担任南通支云俱乐部主教练,至今执教了一个半赛季。上赛季,南通支云排名中甲联赛中游。今年南通支云成绩曾一度排进前四。在第一阶段18轮比赛后,暂时排在第7名,离升级附加赛区有6分的差距。

 


在执教南通支云前,*是上海海港俱乐部一线队的中方助理教练,辅佐过博阿斯、佩雷拉这两位外籍主教练。
对于*事件有网友表示公众人物在公开场合一定要谨言慎行!

 

 


也有网友表示偷拍的人行为略有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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