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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客车司机疲劳驾驶肇事致祸,驾驶人、车属企业三名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深度调查- 贵阳知名交通律师事务所
2021年1月25日,河南省南阳市籍驾驶人郭某驾驶豫R9***大型普通客车由南往北行驶至G0421许广高速岳阳段537km处时,车辆失控侧翻。据统计,车上共有56名乘客,该事故造成1名乘客当场死亡,多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车辆和道路交通设施受损。
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时,高警局岳阳支队办案民警分析:G0421许广高速岳阳段是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该路段夜间流量不大,通行条件较好。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何会发生大客车翻车事故?
民警结合现场证人描述,通过进一步分析现场路面状况,推测事发时驾驶人的精神状态可能已经非常疲劳,涉嫌疲劳驾驶。之后,民警调取该车当天的行驶轨迹记录,发现该车于1月24日19时21分从G4京港澳高速公平收费站上高速后一路往北行驶,直至事发地点,驾驶人郭某连续驾车4小时46分钟,中间未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属于超时驾驶。此外,经鉴定,豫R9***大型普通客车事发时的行驶参考速度不低于83.4km/h。根据法律规定,大型普通客车夜间行驶速度不能高于80km/h,该车处于超速行驶状态。
调查过程中,民警查看了该车的内载视频监控,发现驾驶人郭某在事发前停了一次车,并手动关闭了控制台的某个按钮,之后视频监控画面便发生了中断。通过比对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系统监控记录后,民警发现该车曾多次发生视频监控画面中断的情况,并且每次视频画面中断前,该车驾驶人右手都有一个习惯性的动作,疑似关闭了仪表台的某一个按键。围绕这一细节,民警展开了对肇事车辆的仔细检查,最终发现该车在操控台擅自安装了一个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系统电源开关,驾驶人可以通过控制按键自由操控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动态监控管理系统的运行。
驾驶人郭某交代,事发前该车没有更换驾驶人,而是采取换卡不换人、在禁行时间段或疲劳驾驶临界时限点前关闭车载卫星定位装置等手段,使违法行为无法被正常预警。最终,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造成了如此惨痛的交通事故。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豫R9***大型普通客车自2020年以来,凌晨2时至5时违规通行的次数高达23次,但从该车所属公司调取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记录却没有显示这些异常数据。超速、凌晨2-5点违规运行、疲劳驾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情形已经成为该车的常态。
经查实,豫R9***大型普通客车所属的河南中州集团南阳中林运输有限公司存在监控管理业务外包后自身监管责任不落实、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造假、擅自改装车载卫星定位装置、日常管理混乱、违规运营等系列问题。车属公司负责人、车队长、安全员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驾驶人、车辆管理、安全监管不到位相关问题。
2021年2月7日,驾驶人郭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岳阳市云溪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5月11日,郭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岳阳市云溪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7月13日,河南中州集团南阳中林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于某、车队长宋某、安全管理负责人张某均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岳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高速交警提醒
客运企业
安全是企业的生命线!客运企业应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 严格落实动态监控措施。严格落实全程动态监管,严禁动态监控平台无人值守或者不履行职责,严禁故意破坏、人为干扰、屏蔽信号,严禁伪造、篡改、删除车辆动态监控数据。
◆ 切实防范疲劳驾驶。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客车驾驶人休息权利,定期对驾驶人进行体检,杜绝驾驶人疲劳驾驶、带病上岗。
◆ 坚决杜绝危车、病车上路。加强车辆日常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临近或达到报废年限、行驶里程长的车辆,要加快淘汰更新。
客运车辆驾驶人
◆ 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
◆ 不超员,乘客数量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 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机动车达到四小时的,应当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驾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班线客车、包车客车、旅游客车或者校车,在二十四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晚十时至次日晨六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
◆ 不违反凌晨2时至5时的禁行规定。除接驳运输外,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不得载客运行。
乘客
◆ 不乘坐超员车;
◆ 全程系好安全带;
◆ 选择正规营运车辆;
◆ 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 发现车辆及驾驶人有违法行为要果断举报。
客运车辆承载着广大旅客安全出行的重大责任,客车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否则,任何一个交通违法,都有可能酿成重大的事故悲剧。客运驾驶人手握方向盘,请时刻紧绷安全弦,唯有遵法守规,才能平安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