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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微信群里抢红包,判了?真判了!-贵阳民商事律师
红包不能乱抢
不单单破坏人家的好心情
还有可能
2020年1月31日
李某通过扫描
微信好友在“朋友圈”内分享的
某微信群二维码入群
然后在明知
群内红包系由专人接收
并用于购买抗疫捐赠物资的情况下
先后共抢7个红包
共计1200元
2020年2月1日
山东省沂水县公安局
从被告李某处扣押现金1200元
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
退还给被害人
2021年8月4日
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
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无权占有微信群内定向红包的情况下仍然领取红包且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性财产利益。
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
最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犯盗窃罪,罚金2400元。
不是自己的
千万别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