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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博士偷菜被抓,5次共计46.5元,还有“前科”!如何判处刑罚?-贵阳专业律师事务所
近日
有这样一则案件
重庆一名博士生
多次在菜市场偷菜被抓
据中国检察网官网显示
刘某某,生于1983年
重庆人,是一名博士
案发时处于无业状态
2020年10月
刘某某五次到达翁某某的摊位
偷走番茄、丝瓜等蔬菜
1.2020年10月7日22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番茄1个、芹菜2根、藕1根。
2.2020年10月14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丝瓜2根、菠菜1把。
3.2020年10月17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番茄1个、芹菜2根、小葱1把。
4.2020年10月25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莴笋3根。
5.2020年10月26日23时许,被不起诉人刘某某来到上述相同地点,盗走摊位上的红皮萝卜8根、生姜1块。
2020年10月29日10时许
刘某某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被盗价格蔬菜总计46.5元
案发后
刘某某已赔偿摊主翁某某人民币500元
并取得其谅解
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认为
鉴于刘某某到案后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
且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犯罪情节轻微
根据相关规定
不需要判处刑罚
最终决定对其不起诉
据了解
刘某某此前曾多次
因犯盗窃罪被处罚
2015年8月19日,他曾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北碚区法院判处罚金2000元。
2019年5月30日,又因盗窃被北碚警方行政拘留15天。
2020年10月30日,他涉嫌盗窃罪,再次被北碚警方刑拘,同年11月2日被取保候审。
2021年6月2日,北碚警方以刘小嵩涉嫌犯盗窃罪,向北碚区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