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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见交警下车就跑?原来又是… | “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案例-贵阳交通理赔律师
1月20日凌晨,秀峰交警大队在解放东路开展酒驾夜查行动。凌晨2点左右,一辆白色小车距离检查卡点还有百余米距离时突然停车,执勤民警发现后迅速上前查看情况。不料该车驾驶员下车后拔腿就跑,所幸未跑出多远就被交警抓获。
随后民警将驾驶员刘某带至检查点,并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的血液酒精含量为3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后经查询核实,刘某在2021年2月6日因酒驾被象山交警大队查获,此次违法属于“二次酒驾”。
刘某称自己和朋友聚会喝了一点啤酒,准备帮朋友把车开回家。民警在告知了刘某二次酒驾违法行为后,依法扣留了刘某的驾驶证和车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0天以下的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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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酒驾”处罚更重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驾驶被查,将面临驾驶证暂扣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一次性计12分的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涉嫌醉驾,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