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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现场,小女孩哭了“不要抓走我爸爸”… | “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案例-贵阳交通理赔律师
第一次酒驾被罚!
第二次酒驾后果更严重!
可是现实中总有个别人不长记性
贪一时享乐
图一时侥幸
再次选择酒后驾驶
01查处现场
2022年1月20日晚上22时30分许,在万福路临桂区路段,一辆小车被临桂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当车窗摇下,民警闻到一股酒气,其车内还搭乘了一名小孩。随后,民警对驾驶员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53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面对酒驾事实,男子承认自己喝了点酒,但却表示,“因为放寒假了,到哪里都得带着孩子,没办法。”
经查询,民警发现该男子曾于2019年11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查获。此次酒驾违法行为属于“二次酒驾”。对此,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教育,表示其带着孩子更应该注意安全,酒驾容易引发事故,后果很严重。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男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1000元罚款,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当该男子的女儿听见爸爸要被拘留时,大哭了出来,一直说着“不要抓走我爸爸”。面对如此情况,该男子也感到十分后悔。
02查处现场
2022年1月20日晚10时40分许,在万福路临桂区路段,司机龚某被临桂交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龚某结果为33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当民警问龚某是否知道酒驾危害时,龚某表示知道,并称:“心里不痛快,和老婆吵架了。”当民警让他出示驾驶证时,他则表示其驾驶证因酒驾被暂扣了,还没有领回来。
经查,龚某于2021年8月12日因酒后驾驶被临桂交警查获,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目前还未到期。此次龚某不仅是“二次酒驾”,还存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龚某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二次酒驾等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合计2000元,行政拘留10日拘留的处罚,还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交警提示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或是吊销驾驶证后重新考取了机动车驾驶证,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一年、二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此前的酒驾违法信息也不会消除。
桂林交警将按照“严在日常、严在持久”的工作理念,始终坚持对酒驾醉驾“零容忍、严执法”。查酒驾不分时间地点,常态化开展全国性、区域性联合专项整治,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牢记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