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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聚会时突遭男同学袭胸!情急之下抓伤他的眼,反被索赔20万?-贵阳资深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2-02-24 14:37:16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60次

多年不见的老同学

相约聚会

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情

但是有位女网友却在聚会中

遭到了男同学袭胸

情急之下就抓伤了对方的眼

反被索赔20万元

到底是怎么回事?

......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份,有位女网友在网上求助表示,她毕业多年一直十分怀念校园时光,近期收到老同学的邀请去参加老同学聚会,便欣然应邀。

令她没想到的是,在聚会时自己竟遭到了昔日男同学的突然袭胸,她一时情急抓伤了对方的眼睛,然而对方不但为自己无礼的行为承担责任反而要求其赔偿治疗眼睛的医疗费用20万元......

本来想着跟多年未见的老同学叙叙旧,没想到竟发生这样的事情,该女子作为受害者,不但受了委屈还要赔偿医药费,令人感到十分不解。

面对这种情况

女子到底要不要赔钱?

面对不法侵害

第一时间应该怎么做?

 

 

 

律师说法

 

如果对方真的是对女方实行强奸,女方可以作出无限防卫。如果是强制猥亵,是没有无限防卫这种说法的。

案例中该男子之后已经停止了侵害行为,女方还把他的眼睛抓伤,属于防卫过当了,倘若男子的眼睛真的瞎了,该女子要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各位女士们假如遇到猥亵或性骚扰,第一时间选择报警!

 

相关法律知识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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