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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动报备、隐瞒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广西一男子被警方抓获!-贵阳律师事务所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
“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关键时刻
然而有人却不顾疫情形势
与工作人员玩起了“躲猫猫”
近日,一男子从中高风险地区
返回百色隆林
不主动报备并隐瞒旅居史
3月17日,该男子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
被隆林警方抓获
男子不执行防疫规定被拘王某忠是隆林平班镇人,3月15日,他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隆林。回家前后,他并未主动向当地村委报备、及时开展核酸检测。村委干部电话排查时,其又隐瞒从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并在出入公共场所的时候屡屡拒绝扫码而被群众举报,给疫情防控造成风险隐患,隆林各族自治县公安局新州派出所及时介入核查王某忠行程。面对警方调查,王某忠最终承认其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隐瞒不报的违法事实。
民警随即联合相关部门对其采取集中隔离14天的管控措施,待王某忠隔离期满后,等待他的将是相应的处罚。
不执行防疫规定,有不主动及时如实报备、不配合履行居家健康监测、各类市场主体不主动落实责任、不配合防控措施、不配合调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予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之规定,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犯罪事实、情节等,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