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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变造通行证、违反防疫分区管理规定,崇明多人被处罚!-贵阳民事律师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按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道口检查和社会面管控力度,全力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会公共秩序安全有序,助力实现社会面早日清零。记者今天从崇明警方获悉,在此期间,崇明有多人因使用变造通行证、违反防疫分区管理规定等,遭警方处罚。
变造通行证欲蒙混过关被处罚
崇明公安交警部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交通管理工作,确保民生通道高效畅通,严查严管上路车辆人员,尤其是各类道口封控点,扎实强化路面车辆人员盘查,持续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4月17日晚8时许,从事省际交通运输工作的夏某为方便运输货物,在明知无法取得相关通行证的情况下,托朋友变造了一张“上海市防疫保障临时通行”证用于运输通行。在进入G40陈海公路收费站时被警方查获。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夏某某使用变造证明文件的行为依法行政处罚,变造的通行证已被收缴,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无独有偶,为方便通行,从事运输工作的严某、董某不顾民警劝返,伪造并使用“上海市防疫保障(物资运输)临时通行证”被依法行政处罚。
4月5日上午,民警在崇明陈海公路北陈公路路口封控点开展疫情防控交通管控过程中,因面包车驾驶员严某无法提供车辆通行证被民警劝返。之后,严某通过同事董某变造了一张通行证并打印后将该通行证张贴于车窗上。17时50分许,严某和董某驾驶面包车再次想通过陈海公路北陈公路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查获。
崇明公安在崇启检查站出沪方向,陈海、向化、长兴收费站以及镇区间多个路口设置封控点,截止目前共劝返无证、无特殊情形不符合通行条件的车辆2700余辆。
漠视疫情防控管理规定被处罚
崇明公安围绕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封控区“防疫人员+居村干部+社区民警”三人工作组,强化封控区人员管理。同时,对管控区、防范区加强道路巡查力度,对上路的行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从严落实拦截检查措施,对不符合外出条件的,一律予以劝返,严防人员违规聚集。
4月4日11时50分许,崇明警方在实施疫情防控过程中,处理一起饮酒后违反“足不出户”管控规定并动手打人的违法案件,2名当事人被依法行政处罚。崇明东滩地区某建筑工地工人周某和丁某酒后不顾疫情封控“足不出户”相关规定,强行冲出宿舍区大门,并与门卫保安发生肢体冲突。经崇明警方调查,周某和丁某对违反防疫政策规定、殴打保安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4月12日早上6点,崇明堡镇防范区域居民常某某、高某某、刘某、施某某等4人准备翻越铁丝隔离网外出去邻近街镇,后被辖区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并依法处理。
自实施“三区”分区管控措施以来,崇明警方妥善化解处置因社区封控特别是人员进出管理引起的各类矛盾纠纷186起,在全区各交通主要路口发现并劝反外出人员560名、机动车辆31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