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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进电梯屡禁不止!这次伤人了,赔了15万-贵阳律师事务所
鲁法案例【2022】134
■济南市槐荫区法院:电动车进电梯屡禁不止!这次伤人了 李某在某小区从事保洁工作,主要负责打扫电梯、楼梯、楼道卫生。2020年11月的一天,李某在该小区一栋楼内擦拭电梯,陈某推电动车进入电梯时,将李某挤倒在地,致使李某受伤。李某起诉至济南市槐荫区法院,请求判决陈某赔偿医疗费用等损失。 李某提交的事故现场视频显示,陈某推着载有大量物品的电动车进入电梯,正在电梯内工作的李某按住电梯开门键,协助其进入。因后座上的物品卡在电梯门处,陈某电瓶车无法进入电梯,其遂用力往电梯内拉拽物品,将站在其身旁的李某挤倒在地,致其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