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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完科目四后酒驾,驾驶证喝没了…… | “身边事身边人”警示行动-贵阳交通律师
桂林龙胜县的李某,今年年初报名学车。今年4月,他终于考过了科目四。4月28日22时左右,李某在家吃饭,在饭桌上与家人喝酒聊天正欢。突然接到朋友求助电话,说希望他帮送吹风机,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李某认为离自己家也不远,只有一小段路了,他喝这点酒没问题的。不料,他驾驶摩托车刚转弯驶出路口,开出不到300米,就遇到了正在查酒驾的交警。经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经查,李某只有C1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属于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
最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等二项交通违法,被交警部门共处以驾驶证记21分,罚款1200元的处罚。由于李某在实习期内被记满12分,将被依法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