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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处!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贵阳专业律师事务所
当前,疫情防控不容松懈,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要求省外人员(尤其是上海等重点风险地区人员)来(返)黔前应在“贵州健康码”上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提前主动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但仍有个别群众返乡时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想方设法规避卡点检查,扰乱疫情防控工作。近日,桐梓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的案件。
近日,桐梓县公安局九坝派出所查获:九坝镇居民陈某某、黄某某在未向桐梓相关部门报备的情况下从疫情高、中风险地区(上海市嘉定区)返桐,在搭乘私家车到贵阳后,联系亲戚罗某某驾车接其返桐,并在元田高速路口附近提前下车翻越防护装置入桐,以此绕过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罗某某的车辆下道后,又继续驾车搭载陈某某、黄某某绕道回家,在途经桐梓县老火车站时被执勤人员查获并带到集中隔离点隔离。
上述三人的行为已构成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核实后依法对罗某某、陈某某、黄某某三人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您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应措施和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及其它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