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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医仅因5000元作虚假鉴定 息烽法院是这样判的...
2015年,时任某市人民检察院副主任法医师的被告人李某受该市公安局委托,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件的被害人翟某的伤情重新鉴定。期间,李某在明知翟某伤情应构成重伤二级的情况下,仍接受请托,出具了翟某构成轻伤一级的鉴定意见,并于事后收取加害人汪某的感谢费5000元。2019年,被告人李某的上述行为被披露,于同年10月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息烽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作为具备司法鉴定资质的法医师,在刑事案件鉴定过程中,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鉴定,妨害了司法管理制度,其行为构成伪证罪,一审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判决宣告后,李某当庭表示服判,并深刻悔罪。
开具鉴定意见的二个月后,被告人李某以某市人民检察院副调研员身份退休,本以为可以为从事了三十载的法医工作画上圆满句号,就此颐养天年、安享晚年。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退休后的李某最终还是为其行为付出了代价,不仅年过六旬锒铛入狱,前半生的荣誉毁于一旦,而且后半生的薪酬待遇也付诸东流。法官在此提醒,作为公职人员,要时刻知敬畏、存戒律、守底线,始终做到不忘记身份、不忽视小节、不心存侥幸,以时时、处处、事事受监督的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自身净、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