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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内干这事,驾照还没“捂热”就没了… | 百日行动-贵阳律师
9月11日晚21时47分,男子刘某驾驶号牌为桂CYN0**号小型轿车由恭城县城千钧酒店方向往滨江苑方向行驶时,遇恭城交警在前方进行例行检查。当民警示意其停车时,刘某没有停车,而是立即将车原地掉头、冲卡加速驶离,并将车子拐入前方一处路口内隐藏,最终在下车逃跑时被赶来的民警控制。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后经进一步查询核实,驾驶人刘某所持C1类机动车驾驶证仍在实习期内。
经询问得知,刘某当晚在朋友家吃饭时喝了几两白酒,感觉自己没有醉,便心存侥幸驾驶车辆到了县城,不想途中发现有交警检查,由于害怕酒驾被处罚,便驾车掉头强行冲卡离开,没想到最终还是“落入法网”。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十分后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恭城交警对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因刘某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有关规定,依法注销其驾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