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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疫情期间造谣,但你知道该承担的法律后果吗?-贵阳专业律师事务所
自本轮贵阳贵安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城都在同心抗疫,守护家园防线。就在这特殊时期,社交平台还是出现了不少和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
上一期贵州辟谣平台咨询律师给大家解读了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造谣、散布虚假信息等行为
必然会遭到严厉处罚
上一期说的遥言都是针对不特定公众为对象的群体。那么,如果谣言是针对特定个人,是不是就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了呢?答案肯定是错的!贵州泽丰律师事务所甘*柳表示,依然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贵州泽丰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
甘*柳
贵州省司法厅、贵州省律师协会协助制作
在疫情期间,如果利用信息网络针对特定对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诽谤他人,也是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律师解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更严重的,可能涉嫌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意思就是,如果A某指名道姓造了B某的谣言,这种行为也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另外,散播谣言的网络运营商也有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律师解读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如果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谣言的信息,违反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发证机关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通知企业登记机关;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并由备案机关责令暂时关闭网站直至关闭网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网络运营商明知是网络虚假信息,还继续提供平台发布,可能会面临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停业整顿的处罚。所以,作为互联网信息平台的运营者,并不只是单纯的信息“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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