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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走后门花钱找人办事未成,钱还能要回来吗?-贵州律师
日常生活中
常有人花钱找人办事走捷径
办成了可能获得某种非法利益
办砸了
钱还能“原封不动”要回吗
一案来解答
基本案情
孔某丈夫在某监狱服刑
一次孔某和朋友一起吃饭
苦诉自己丈夫干活儿太累
同席的曹某说认识监狱的杨某
承诺可帮其调换轻松岗位
后孔某微信转账给曹某
“运作费”3.7万元
结果孔某丈夫岗位一直未调整
孔某知道自己被骗了
多次找曹某和杨某要钱
曹某还了5000元后一直推脱
孔某遂一纸诉状告上法院
法院判决
上蔡县法院经审理认为
孔某给付曹某的涉案转款
非正规渠道办事所需款项
而是走后门、找门路、走捷径所用
有悖公序良俗
助长了社会不正之风
其行为目的和手段非法
不应受到民事法律保护
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
依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等相关规定
依法裁定驳回孔某的起诉
本案中
曹某和杨某涉嫌犯诈骗罪
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侦查
法官提醒
法律不仅有惩罚不法行为的功能
更有教育社会公众
引导社会积极向善向上的价值取向
花钱找人办事
意图通过不正当手段
达到非法目的的行为
严重违背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规范
不符合法治社会发展潮流
故得不到司法的认可和保护
走后门请托办事危害严重
不仅可能人财两空
更有可能使办事人员面临
刑事法律制裁风险
奉劝人们
办事走正道、守法纪
莫搞歪门邪道
否则,终将害人害己
事与愿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