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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格!永福交警一晚抓获12只“醉猫” |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贵阳交通事故律师

作者:网站文章发布员 时间:2023-01-18 11:01:37 分类:新闻资讯 浏览:40次

临近春节,聚餐活动增多,为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桂林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细化路面勤务管理措施,结合酒驾醉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加强分析研判,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等重点道路和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1月6日晚至1月7日凌晨,永福交警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在辖区开展岁未年初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共查获了酒醉驾违法行为12起。

 

 

下面

我们来看看几个查处现场

 

 


01骑车不戴头盔,一查竟是无证+醉驾

1月6日23时27分,永福交警在永福县永兴大道路段设卡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民警在对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男子脸色红润,一身酒气,快排酒精测试棒靠近男子的嘴边就发出闪亮的红色灯光,显示该男子涉嫌酒驾。通过进一步呼气式酒精测试,该男子的测试结果为147mg/100ml,已经远远超出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核查发现,驾驶员赵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赵某因驾驶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等违法行为,将面临合并罚款350元、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赵某带至医院进行进一步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如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

 

 


02醉驾遇检查,男子弃车欲逃跑1月6日23时36分,毛某驾驶一辆悬挂号牌为桂C*****的小型汽车行驶距执勤点100米左右,发现有交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毛某弃车逃跑时被执勤民警发现,将其抓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毛某的测试结果为8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毛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将毛某带至医院进行进一步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如达到醉酒驾驶标准,将面临刑事处罚。

 

 


03再次酒驾,重罚!

1月7日凌晨0时20分,廖某驾驶一辆桂CQ****的小型汽车经过执勤点卡,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廖某进行例行检查时,快排酒精测试棒一靠近男子的嘴边就发出闪亮的红色灯光,显示该男子涉嫌酒驾。通过进一步呼气式酒精测试,该男子的测试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核查发现,廖某于2020年3月2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高速公路管理支队查获,此次已经属于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廖某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1000元,处以10日以下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春节脚步临近,“年味”越来越浓,走亲访友、聚餐聚会有所增多,酒驾醉驾肇事风险突出。桂林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严管严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肇事肇祸。桂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酒后驾驶危害大、后果重,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切记,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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