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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强调!这类车不准上高速行驶!-贵州专打交通事故的律师
春节假期结束了有的小伙伴会选择摩托车出行但今天广西交警再次强调从2022年10月1日起在广西区内已经禁止摩托车上高速行驶!
2023年1月18日上午11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五大队民在G72泉南高速南宁往柳州方向伶俐服务区开展春运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车牌号为桂A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准备启动驶离服务区出口,执勤民警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
经询问得知,驾驶人韦某是一名摩托车爱好者,花了5万多买了该辆摩托车后,认为车况好,开它上高速回家不成问题。当天上午,韦某趁收费站工作人员不注意时候直接冲上高速,准备回老家过年。
检查中,民警发现韦某身上的防护措施也不足,除了头上戴了一个头盔之外、身上仅穿了一件普通羽绒服外套,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韦某表示,自己也没想到开车上高速会那么冷,身体已经快撑不住了,而且路上车多也不安全,自己选择开摩托车上高速回家的行为并不是明智之举。民警耐心地向对韦某讲解春运期间车流很大,骑摩托车上高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且沿途收费站都有相关提示牌,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最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并责令其从伶俐收费站下高速。
法律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摩托车上高速发生事故
到底有多严重?
直接来看真实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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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3日22时50分许, 赵某金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进入高速公路,途经厦蓉高速(漳州段,上行)72公里路段时,在左起第三车道与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赵某金和乘员赵某周2人当场死亡。
2021年9月14日2时24分许,赖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逆向行驶至沈海高速(漳州段)2488公里800米处时,与一辆轻型栏板货车发生碰撞后倒在第一车道内,后被一辆发生事故失控并向前滑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碾压,造成赖某某当场死亡。
广西境内摩托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请摩友们切勿贪图一时之快而上高速
不要把生命当儿戏
做到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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