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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应对不当会要命! | 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贵州交通事故律所
2023年1月6日,京哈高速河北境内往沈阳方向,张某驾驶苏C牌照车辆与前方排队缓行的付某驾驶的冀C车辆发生追尾,又撞上前方关某驾驶的冀B牌照车辆。事故造成三车受损,幸无人员伤亡。
高速上发生事故,无人员伤亡是大幸,之后相关当事人要做的,就是尽一切可能防范二次事故的发生。但是这起事故,当事人连续出现四大“错误示范”,可以说是主动交出对自己生命的“控制权”。
我们来看看这四大“错误示范”都是什么。
错误示范一:警示标志摆放过近。驾驶人摆放的警示标志距事故地点仅50米左右,加上当时时间是下午六点左右,天色已暗,警示作用极为有限。
错误示范二:未观察后方来车。驾驶人摆放完警示标志后,背对来车方向打电话,丝毫不观察后方来车情况,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错误示范三:人员留在快车道内争辩理论。交警电话指挥其尽快驶离快车道,但驾驶人不仅未将车辆转移到安全区域,人员也未撤离到安全区域,且无一人负责注意后方来车情况。
错误示范四:不听交警指挥。民警到现场后责令驾驶人立即移车,驾驶人竟称保险公司不让移动,并怀疑民警身份,经民警反复强调才驶离现场。
这起事故中的当事人在交警赶到后最终还是避免了二次事故,无疑是相当幸运的。但其实沉痛教训也并不少见。
一辆小车因故障停在应急车道,只开启了双闪灯,没摆放三角警示牌,被后方驶来的车辆追尾,造成后车上两人受轻伤。▼
一男子因车辆故障在应急车道内停车,随后自己在车身周围检查情况。后方一辆轻型货车经过此处时,因驾驶人疲劳驾驶导致行车路线偏移,将这名男子撞飞致其死亡。▼
在这里郑重提醒所有驾驶人: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接下来的当务之急就是尽一切可能防范“二次事故”,正确做法就是“九字诀”: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