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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书记员告诫各位剩女:嫁不好还真不如剩着!-贵阳专业律师事务所
LZ在基层法院民商庭干了三年多书记员,经手过的离婚案件过百,各种奇葩离婚理由看到累,经手过传说中的死基佬骗婚案件,今年以来精神病骗婚的案件也 碰到不少。这直接导致LZ快要奔三还剩着……看了这么多离婚案件,真心觉得,嫁不好还真不如剩着。结婚风险太tm大了,所以八卦的各位剩女们千万别急,睁大眼睛慢慢找。
俺们庭4个法官,今年以来离婚案件一共收了70多个,粗略估计其中涉及到精神病人离婚的案件就有5,6个,比例其实已经很高了~
这些离婚案件基本是一样的过程:
1、女方婚前得过精神分裂(为毛都是女的这个就不好说了);
2、结婚之前男方不知道;
3、婚后精神病复发,各种幻听幻觉摔砸发脾气;
4、男的一发现老婆有精神病,立马提出离婚;
5、女方及其家人不同意离婚,纷纷表示男方婚前对病史知情;
6、女方提出离婚条件:要离婚?行。一大笔精神损失费、下半辈子的生活费和医药费……总得来说一句话,你不把我下半辈子生活搞定就别想离婚。
作为这些婚姻的旁观者,每次俺都会觉得男方真心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不要说神马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精神分裂根本没有办法共同生活,据说还会遗传?不严谨的说一句,发病期间砍人都不用负刑事责任……
所以每次开庭的时候不管女方哭的多么可怜,到最后狮子大开口索要天价离婚赔偿的时候,俺都会由衷地替男方默哀
几年工作下来,对婚姻是真心没有神马信心了……奇葩太多了……下面来扒点儿碰到过的狗血婚姻案件。
先扒扒最近很流行的关于gay骗婚的一个案件。
首先,这是一个起诉婚姻无效的案件。起诉婚姻无效是啥意思咧?就是说如果胜诉,这段婚姻就自始无效,当事人可以拽着法院判决书去民政局把自个儿资料改回“未婚”,而不是离异。
案情是这样的:原告这姑娘相亲认识了一男的,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才认识一个多月,男的家里就催促他们结婚。于是,俩人就先去民政局把证扯了~扯证当天婚 检,过了几天婚检报告出来了:男方有艾滋病。这姑娘当场傻眼,男方痛哭流涕,各种挽留 承诺,说自己是因为工作关系被感染(外科医生),然后各种普及艾滋病不影响正常生活的骗傻子言论。于是这姑娘不知道是否脑子进水,就跟丫把结婚仪式办了。搬一起生活以后,姑娘发现男的相当冷淡,再加上自己心里对这病也隔应,于是夫妻生活很不和谐……之后,这姑娘就很狗血地在该男的电脑浏览记录里发现一堆同 性恋网站的身影……至此,真相大白,姑娘一怒之下起诉要求婚姻无效了。
这案件开庭之前,俺们就先把该被告男约过来谈了一下,心说这艾滋病也着实不光彩是不?你坑人家大好姑娘也是事实了,赶紧调解了才是王道啊。
结果那男的一句话撂下了:调解可以,让丫赔我家办结婚酒席的钱。知道我艾滋病还答应跟我办酒席,现在要拆伙,把我家结婚的费用赔了。
当时楼主跟老师(近50岁的闷骚迟暮帅哥法官)就次奥了,得,人家都不怕丢脸我们还怕什么,还是开庭吧。
话说开庭之前俺们全庭都贼紧张,楼主还特地百度了n多艾滋病的知识,尤其是传染途径……开完庭后还偷偷把整个法庭消了个毒=。=
庭审焦点主要在争论女方婚前是否知道男的有艾滋病,以及男的是否同性恋问题。好吧,我想说,这姑娘脑子再抽也不可能明知相亲男有艾滋病还扯证吧(虽然扯完证后还办了结婚酒是真的很抽)?该男简直在侮辱俺们智商。
关于该男是否同性恋的问题,女方只提供了一些其在同性恋网站发帖的记录,但因无法证实发帖id与该男的关联性,最后没有认定起来。不过,不管别人信不信,俺是信了……
话说在描述到夫妻生活如何不和谐的细节时楼主还在心里偷偷猥琐地脑补了一下……当然,笔录里没好意思记进去。
长话短说,这个婚姻无效的案件是原告胜诉了。
法律有很明确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
2、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3、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
4、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很明显,艾滋病是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而且妥妥不能治愈。最后这个案件我们出了两份判决书,一份是宣告婚姻无效,另一份判决是关于财产部分,就是男方提出 的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和赔偿损失的内容。因为对判决的返还彩礼数额不满,这男的后来还就财产部分判决上诉了,最后在中院主持下调解掉了。
案件生效以后的几个月,楼主还在一个会议上碰到过这姑娘,看上去气色还不错,不过装作根本不认识俺,好吧,这可以理解。
至于这个骗婚的艾滋男,在发病之前算是个小有名气的医生,30来岁,身高长相工作家庭各方面条件在相亲市场上都算很不错的条件,所以可以理解这姑娘当初 为毛才认识一个多月就扯证。虽然很多妹子们经常会在论坛、新闻里看到各种各样渣男骗婚,但是总不会相信这种事情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总觉得自己会是那个幸运 碰到王子的姑娘。醒醒吧,这年头傻姑娘太多,渣男都不够用了。至少从楼主接触的这么多离婚案件来看,相亲认识的占了大多数,绝大多数都是因为婚前缺少了 解,婚后才各种杯具。
下面扒一个关于出轨渣男和精明原配的离婚案件,或许对碰到类似问题的姐妹们有点儿帮助。
这个案件是楼主的同事碰到的,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每次提起这个案件,俺们全庭都会以“牛牛与水水”来指代。
知道这个案件是因为某一天午饭后,看到大家一脸猥琐坏笑在传阅一本材料,好奇地楼主也凑过去看,发现是一本打印的QQ聊天记录,看内容聊天双方应该在视频裸聊,对话那是相当地。。。激情、露骨、饥渴、无下限。。。
以下简单复述一点儿对话:
女:我想死你的牛牛了。
男:牛牛也想你了。
女:帮我亲亲它。(次奥,这动作对柔韧性要求略高啊。。。)
男:我也想你的水水了。
。。。
男:明天我去找你,大概早上8点到,然后我们去开个房做,做到12点,出去吃午饭,回来再接着做到去吃晚饭。。。(次奥,体力真好)
。。。
于是,我们都简称这个案件为“牛牛与水水”。
聊天记录中的这个男人就是本案的被告,本地一个小有名气的电台主持人,而他裸聊的对象是另外一个区的电台女主持人。这俩人具体如何勾搭成奸的过程楼主 不清楚,只知道该男经常在晚上跟老婆俩人一起在书房用电脑,两夫妻面对面各自敲着键盘,妻子在工作,老公在跟小三儿秀下限。。。
因为这个案件不是楼主本人经手,很多细节并不清楚,但可以确定的是,这位妻子在得知丈夫出轨之后,不哭不闹,不声不响,直接把丈夫的电脑硬盘拆了下来,送到司法鉴定机构,把这些早就删除的QQ聊天记录数据全部恢复,制作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鉴定材料。
然后,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这位妻子把聊天记录印刷了N多本,拿到了该男所在的单位到处分发。“瞧一瞧类看一看,新鲜出炉的小黄书咯,不要钱免费送, 寓教于乐雅俗共享,看完还能当厕纸~~~~~”顿时单位里一片哗然,小黄书男主声名扫地,原来眼看着要到手的小领导位置也泡了汤。
因为有实打实的出轨把柄握在女方手里,未免影响进一步扩大,这个男的最后狼狈地调解离婚,赔偿了原告六七十万,很痛快地就把钱付了。
这个案件告诉我们,如果碰到另一半出轨,别急着摊牌,先用合法手段把出轨的证据固定下来,这样才可能在离婚时握有筹码,最大限度为自己争取利益。。。当然,这是在已经打算离婚的前提下。
话说以前在司法培训的时候老师讲过一个段子,关于宾馆抓奸应该怎么个抓法,才能取得对方合法有效的出轨证据(好吧。。。好浓的负能量。。。)
简单来说就是,报警,举报该宾馆房间有人卖淫嫖娼,等警察蜀黍破门而入将苟合的男女带回局子做笔录,被抓奸的双方肯定会说,我们是男女朋友关系,不是卖淫嫖娼。。。
等到离婚诉讼的时候,把这份笔录复印过来,实打实的出轨证据~~~
好吧,虽然,这种做法貌似有报假案浪费警力的嫌疑。。。
楼主的思维略跳跃,再来扒一个比较狗血的民间借贷案件吧。。。
刚拿到这个案卷的时候其实根本没怎么留意,很普通的借贷案件,一天能经手N多个。原告是个30来岁的女人,起诉要求被告偿还20万元借款,有借条,没有汇款凭证。唯一特别一点的地方就是,诉状上被告的住址是XX区XX山寺院。
开庭的时候,被告一出现,楼主就隐约闻到了森森地八卦味儿。。。这被告是个和尚,光头,披着一身黄袈裟,一脸淡定。
然后轮到被告答辩的时候,他简明扼要的说:本案借款不是事实,原、被告原系男女朋友关系,借条是分手之后原告以跳楼威胁被告出具,原告并未实际交付过借款。
咔哒。楼主的下巴掉了。虽然关于和尚喝酒吃肉娶老婆的新闻到处都是,但是开庭的时候亲身碰到,心里实在是忍不住有点小激动啊~~~
在下面的庭审过程中,楼主对于佛教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信任感下限又一次被刷新了。。。
事情是这样的,原告姑娘和被告和尚都不是本地人,在一起N多年了,原来和尚还不是和尚,只是一个普通打工仔。后来和尚考上了佛学院,毕业后到XX山承包 了一家寺院自己当主持,寺庙香火鼎盛,事业可谓顺风顺水。然后双方就因为结婚问题闹起矛盾了,关于这一点俩人的描述有出入。和尚的说法是自己要求结婚,但 是姑娘以种种理由推诿,就是不拿户口本来。而姑娘的说法是和尚怕被信徒知道,影响香火,百般推诿不跟自己结婚。总之,这俩人就是一直拖着没结婚。
俩人拖了这么些年以后,闹分手了,姑娘要求10万分手费,和尚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就写了张欠条分期付款,每个月1万左右。接下来的日子,和尚很守诺地 按月支付分手费(收入很稳定呀,看来大爷大妈们很虔诚很捧场啊~~买菜钱买药钱棺材本全都成了和尚的买炮钱~~~),姑娘很满意,两人还藕断丝连着,时不 时去开个房约几个友情炮(狗血啊狗血)。
再后来有一回,俩人又去宾馆开了个房进行深层次交流,完事儿以后和尚去洗事后澡,姑娘帮他手 机接了一个电话,是个陌生女人打来的。。。具体谈话内容因双方各执一词,楼主无从考证,总之挂完电话,原告姑娘直接爬到了宾馆窗户上扬言跳楼,又逼和尚写 下了本案的这20万元分手费欠条。。。
在和尚分手费这个案件里,还穿插着各种严重损害出家人形象的情节。。
比如姑娘说两人发生纠纷以后,她去寺院找和尚,和尚大晚上的关上寺门,拿起一把剑就追着她砍。。。这个情节略夸张,对真实性不予评价。但是俩人就桃色纠纷大打出手继而闹到派出所是事实存在的。。
庭审的时候俺老师还特意在法庭调查阶段问了一下:和尚可以结婚吗?
虽然楼主私下觉得这个问题的八卦意味明显比审理需要要重,但是还是不得不给老师一个赞哇。。
然后和尚回答:结婚虽然与宗教教义不符,但是教条里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能结婚。
好吧。。。大爷大妈们。。。你们辛辛苦苦省出来捐的香火钱很有可能真的给大师们养了老婆孩子小三小四儿好么。。。
最后,这个和尚分手费的案件是驳回原告的起诉了。
因为原告无法提供20万元借款交付的凭证,只说是交往期间自己陆续借给和尚的钱。因为她无法陈述借款交付的具体时间、地点、次数、金额,也无法说明自己的资金来源,结合双方庭审中的陈述,最后以原告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了。
一审之后,原告向中院提起了上诉,和尚来那上诉状的时候还气哼哼地说:要玩就陪你玩到底。
因为楼主工作量相当大,已经不记得这个案件的二审结果了,想来应该是驳回上诉,支持原判。
至此,这一对痴男怨女算是彻底毁了楼主对佛门的全部信任感,事后楼主严令禁止家中长辈再向寺庙捐任何性质的香火钱了。。。
上了一天班累死了,下面扒几个简短点儿的。。
还是一个离婚案件(因为离婚最狗血=。=)。
原告男,富二代,被告女,貌美。离婚原因说来简单,还蛮可笑的。
话说该富二代家里父母生意项目一堆,经济条件杠杠的,自打儿子娶了这姑娘进门以后,家里生意投资啥亏啥,短短半年时间,不算经营损失,连厂房都赔进去了一间。然后二代的爹妈一代为了力挽狂澜,立马。。。找了一个算命先生。
算命先生掐指一算,啊呀不好,你家新娶的媳妇八字不对啊,克你们家财运啊。
于是,二代的爹妈立马找人写了诉状命令儿子来起诉离婚了。
姑娘当然不愿意离婚啦,搁谁谁乐意啊,两夫妻好好的没吵没闹为这种破事儿就要离婚。于是,二代的爹妈为了尽快离婚止损,大手一挥,只要同意离婚,就送一套市区100多平方的房子。当时的全国的房价都在疯涨期,俺们这儿市区一套100多平方的房子至少也有300来万了。
于是,姑娘痛快签字调解离婚了。
这个案件,楼主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交给大家了。。。
还有一个离婚案件,其实案情并没有多么曲折离奇,也没有啥特别狗血的情节,之所以给楼主留下深刻的印象,是因为当年刚刚上岗不久,庭审记录还不是特别老练,老头子怕俺开庭的时候把关键问题漏掉,总是要求楼主事无巨细只要当事人说啥,尽量都按原话给记下来。得亏俺当年喜欢玩儿游戏时候聊天,练得一手好手 速,才能基本达到要求。。。
言归正传,这个案件之所以记忆深刻,是因为当时楼主憋着笑纠结被告一句话要不要记下来纠结了好久。。。
这个离婚案件的双方大概都是40多岁,原告女,起诉离婚的理由是被告存在家庭暴力。看得出来男得确实很强势,原告开庭的时候都有点儿战战兢兢,完全一副被打怕了的样子。。。辩论的时候,原告哆哆嗦嗦小声地说,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已经很久没有过夫妻生活了。
然后轮到被告的时候,他一拍桌子,说:你问她为什么很久没过夫妻生活!还不是因为她性冷淡!每次不到2分钟就把我推下来,时间一久我现在就是只比太监多一点东西了!!!
比太监多一点东西。。。
多一点。。。
东西。。。
当时楼主刚工作不久,还没有作好在庄严法庭听到这种生动描述的心理准备。。。于是死命忍着笑,尽量憋出一脸严肃,纠结着这句原话要不要记到庭审笔录里去。。。
最后,为了怕被老师揍,还是没有记下来,不过,森森地存在了脑海里。。。
类似的经历还有一次,也是离婚案件,庭审的时候女方陈述,男方爱拈花惹草,还把自己(男方)的两个堂姐妹那啥了,被堂姐妹的老公捉奸在床,赔了几万块。
因为庭审的时候为了方便当事人,老头子是直接用方言开庭,原被告也都是用方言陈述。然后楼主作为80后,有很多方言的意思已经不是特别清楚了。比如这个“堂姐妹”,在俺们的方言里直译过来就是“叔伯姐妹”。
于是,老实巴交的楼主(其实是开庭的时候半打瞌睡)就严格按照老头子要求照搬原话记录的要求,老老实实记下了女方的原话:“……他还把自己的叔伯姐妹睡了两个……”
事后,老头子在写判决书的时候看到这句话,太阳穴青筋都跳了。。。=。=
最后扒一个关于父母强制干涉要求子女离婚的案件,这个案件也是楼主同事办的,过程和结果都挺让人唏嘘的。
原、被告都是90年的,当时将将到法定婚龄。
原告姑娘相貌中上(不是天涯标准的中上),还算清秀,但谈不上漂亮。父母是在外国经商的,家庭条件相当优越,或者说,家族条件都很优越。
被告小伙子本人是卖保险的,家里条件很普通,但是小伙生得一副好相貌,帅,那是真帅,再加上推销保险的一副好口才,对姑娘的杀伤力可想而知。
两个年轻人在朋友聚会中认识,然后小伙展开了热烈追求,两人就在一起了,在一起几个月后,小伙子就哄着姑娘偷偷把家里户口本拿出来,两人去民政局扯了 证,但是这一切都瞒着姑娘的父母,两人也没有生活在一起。对于这一点,楼主觉得小伙子的动机很可能不纯,或者说至少也是很欠考虑的。这也直接导致了后面的 一系列事情。
纸是包不住火的,姑娘的运气不太好,结婚的事情没有瞒得多久,扯证才3个月,就赶上了全国人口普查。于是街道的工作人员就拿着小本本到他们家普查去了,然后姑娘已婚的事实就曝光了,姑娘的爹妈当即勃然大怒。
换谁家爹妈都得怒,闺女一声不吭瞒着爹妈把婚结了都好几个月了,会怂恿女儿干出这种事的男人肯定也不靠谱!再加上小伙子本身家庭条件很一般,姑娘家又那么有钱,姑娘的爹妈妥妥看不上这个掉下来的女婿了。。。甚至觉得,搞不好就是冲着他们家钱来的。
于是他爹妈不顾女儿的反对,直接就把女儿关在家里不许她去见丈夫,并火速找了律师起草了诉状打算提起诉讼。期间这姑娘被发现怀孕已两个多月,姑娘的爹妈毫不犹豫,直接拖着女儿去医院把未出世的外孙流掉了。至此,这姑娘算是彻底死心认命,放弃了挣扎。
开庭的双方,原、被告双方的亲属浩浩荡荡来了几十人。
庭审的时候,这个姑娘经受了这一连串打击,看上去已经痴痴呆呆了,一副哀莫大于心死的样子,法官问她是否要求离婚,她呆愣几秒,然后默默地点头,连眼泪都没有。
那个小伙子各种不愿意,就是不同意离婚,在辩论的时候拼命陈述两个人相恋的过程,一直说着两人是真心相爱,似乎试图以此扭转姑娘的决定。姑娘后来还是哭 了,然后他爹妈怒了,不顾法庭秩序站起来骂被告是骗子,骗他们女儿,还想骗他们家财产。再然后,双方家属一起加入了混战,好不容易维持住法庭秩序以后,小 伙子的爹在下面冲儿子怒吼:算了吧!他家就是看不上你的!
最后,小伙子没有办法,同意离婚了。双方没有任何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也没有子女,没有任何经济纠葛,就很方便的离掉了。
签完字,两个人在法律上来说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了,那个没出世的孩子,也都成了无关痛痒过去,他们又变成了两个陌生人。
到最后我还是不知道这小伙子对姑娘是否是真心实意,因为看过了太多借着感情的名义来谋取利益的人,但是,还是愿意相信他们是真的彼此相爱的。只不过,缘分不够。
PS:原、被告的母亲在庭后的双方亲属会谈中发现彼此还是远方的表姐妹。
前面有筒子说到刑庭,俺们刑庭以前有一个案件,被告患有艾滋病肺结核。
临开庭的时候,那个法官的书记员不愿意去,小姑娘是个临时工,可怜巴巴地说:我一个月就拿1000多工资,不愿意把命搭上……
于是他们庭长就让一个20多岁的正式编制书记员去开庭,那个小伙子一脸被逼良为娼的无奈,说:庭长,我也是妈生的……=。=
午休时间,来简单扒一个80多岁算命先生和保姆的离婚案件。
原告是个八十多岁的老头,起诉的时候已经因为中风躺在养老院不能动弹。被告是个50多岁的农妇,原来是老头子的保姆,后上位成续弦。
缘起几年前,这老头到保姆市场找了一个保姆来照顾自己生活起居,每个月800工资,也就是本案的被告。过了两年多,老头子不知道是想省下保姆费,还是想晚上能搂个人一起睡(容楼主猥琐地想,难道是想“扶我起来试试”?),就把这个保姆扶正了。
两人约定,老头子娶保姆,保姆照顾他终老。刚结婚的几年,俩人日子过得还不错,保姆不拿工资依然照顾得贴心舒适,老头子平时外出摆摊给人看看相,收入也颇丰。
一直到老头子中风瘫痪在床以后。
到这里,按照老头子的说法是,因为自己中风不能去看相骗钱了,保姆嫌他不会赚钱了,越来越敷衍疏远。
而保姆的说法是,老头子中风以后,自己依然贴身照料,直到被老头的子女赶出家门。
具体真相如何,楼主母鸡。只知道,老头子离婚案件的代理律师是他子女找的,审理期间律师多次打电话来催促,说老头子身体不好,分分钟可能归西,他希望能在有生之年把婚离了。
很显然,老头或者说他的子女是不希望保姆分到遗产的。
楼主跟老师也开玩笑,说这个案件要是拖一拖,估计不用等法院判决当事人就挂了。
开庭的时候保姆很愤慨,说自己被老头子欺骗了,要求如果离婚的话,老头子必须赔礼道歉,并赔偿自己结婚以来至今的保姆工资及精神损失费共计20万。
最后,俺们判决他们离婚了,保姆主张的赔礼道歉、工资和精神损失费因为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这下老头子应该可以安心上路了。
这说明,不是所有老人都是那么好糊弄的,或许人家算得比你还精明。比如这个算命老头,比如默多克。
再扒一个精神病人离婚案件,然后就午睡,下午下班回家再继续。
这个离婚案件跟前面说的那些不太一样,这个案卷至今还放在俺办公桌上积灰,不知该怎么处理,按老头子的意思就是先隔着吧。
这案件的原告是女方,得精神分裂的也是她,所以她在起诉离婚的同时,提出要先对自己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鉴定。因为需要鉴定,就先进入了诉前预立案程序,在鉴定完毕之前并未正式立案,即还没有开始计算审理期限,这也是这案件至今还放着的原因。
她起诉离婚的理由是几年前她发病的时候老公甩了她一耳光。就这样,没别的了。
拿到这个案件,楼主和老头子都有点儿哭笑不得的感觉。把原告的父亲和丈夫都约过来商量鉴定的事宜,结果她父亲和丈夫一致表示:不离婚啊,她只是最近又发 病了才突然想离婚的。原告的父亲当即提供了女儿近期精神分裂住院的病历,并以她法定代理人的名义签了撤诉申请。而原告的丈夫表示,自己不愿意离婚,如果离 婚了,以原告的病,下半辈子会很凄凉。
楼主和老头子以为这案子就这样解决了。出于谨慎起见,楼主把案件放了一个月,一个月后,当我们打算以撤诉结案的时候,原告本人来了。
原告是个30多岁的女人,可能因为长期吃精神类药物,身材略浮肿。一过来就各种激动,先是拍着老头子的桌子说自己要离婚,凭什么她爹能代表她说不离。老 头子试图解释,被她华丽丽忽视。然后原告闹到俺们庭长办公室,坐在沙发上开始痛哭流涕,楼主默默送上一盒纸巾和一个垃圾桶……一个小时后,原告丢下只剩一 半的纸巾盒和半满的垃圾桶,又来拍老头子的桌子,并大骂老头:你神经病啊!你神经病啊!你神经病啊!……
对于老头子被神经病大骂神经病的杯具,不厚道的楼主狠狠地幸灾乐祸了,并偷偷录音,设置成了老头子的专属来电铃声~(^?^)
后来,原告被闻讯赶来的父亲和丈夫连哄带骗拉回家。他丈夫说,妻子这几天偷偷没吃药,又发病了……老头子很无奈地嘱咐:不要放弃治疗啊……
之后又风平浪静了一个多月。然后原告又来了,继续大吵一通以后,拍着桌子说自己要鉴定,要离婚。老头子好说歹说,总算哄她明天先约心理医生治疗一下,然后再过来办鉴定手续……于是原告又走了。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看来是心理医生又把她稳定住了。
现在这个案子我们还是不敢结案,害怕她哪天又突然发病想到还有这一岔……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收入、购置的共同财产。老头子和保姆结婚的时候已经70多岁,也就每月一些退休金收入是夫妻共同财产(看相收入基本没有依据),那个保姆没有主张分割共同财产,也没有提供证据,所以净身出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