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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一男子持刀连刺同事数十刀,原因竟是…-贵阳法律顾问
冲动是魔鬼!生活中因小事起争执争吵过后不解气男子竟然拔刀相向捅伤同事数十刀...
01
案情回顾
被告人王某及被害人李某均为南昌市某餐馆服务员。某日下午,王某和李某在该餐馆一楼大厅休息时,因使用空调的问题发生口角。
争吵中,王某将李某的手机摔在地上,为此李某打了王某一巴掌,并推搡了王某,王某遂拿出随身携带的黑色折叠刀欲杀害李某,王某抓住李某对其上半身连续刺扎数十刀,过程中,不断有在场人员劝阻王某,王某不顾他人劝阻,仍然用刀持续刺扎李某,直至李某倒地,王某才被他人拉开,并将自己的手机借给在场人员呼叫120。
之后,王某又多次意图上前刺杀李某,均被李某父亲等人制止。民警到场后,王某举起折叠刀相威胁,民警见状立即在李某父亲等人的协助下,合力将王某制服。经鉴定,李某人体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02
判决结果
南昌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吵,为泄愤持刀欲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故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二、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03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冲动是魔鬼 害人又害己
各退一步 海阔天空
切勿冲动行事
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