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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网红骑摩托上高速被拦摔倒,本人回应:损失几万!谁的责任?-贵阳专业律师事务所
近日
短视频平台拥有百万粉丝的
网红博主“苏*儿!”
因在高速口摔车的视频引起网络热议
“苏*儿!”发布视频称
其在驾驶摩托车经过收费站时
被工作人员扔交通锥别倒
2月14日,“苏*儿!”回应称:车的部分零件受损,初步断定损失应该是几万块钱,目前已经交给派出所处理。
网红博主“苏*儿!”
骑摩托上高速引争议
根据视频资料显示,“苏*儿!”下车之后,向工作人员提出质疑,指责对方这是故意行为,工作人员解释,“在广东高速,摩托车是无法通行的”。双方协商无果后,当事人决定报警。警察到来之后,对双方展开了询问,但口述的经过与视频中的经过相差甚远。
“苏*儿!”表示:当时他骑摩托车准备去拿卡,工作人员丢来了一个“雪糕桶”,由此导致他人仰马翻。
而工作人员则表示:自己并没有丢“雪糕桶”,发生事故的原因是“苏*儿!”主动撞上,从而导致的翻车。
该事件曝光后,有细心的网友发现“苏*儿!”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前几秒,工作人员已经反复做了提醒,他仍然没有停下来解决问题,反倒是准备直接绕开工作人员。
据潇湘晨报报道,从东莞市公安局大岭山分局了解到,“苏*儿!”方面称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起诉相关方。“目前双方已经做了笔录,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摩托车到底在广东能否上高速?
在此次事件上,除了争论“苏*儿!”是否有博取流量的嫌疑,还有不少网友针对广东是否允许摩托车上高速展开讨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官网公布的“咨询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设置禁止摩托车通行标志的法律依据”答复,广东省公安厅表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以及地级市条例和有关规章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但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同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上也有相似的回应。该厅表示,广东高速公路均不允许摩托车上,具体可咨询省公安厅交管局。不仅如此,当地还有官方网站明确表示,广东省各高速公路入口均设置了禁令标志,禁止摩托车通行高速公路。
但在网上搜索发现,关于广东是否允许摩托车上高速的答复实际上众说纷纭,有的网友则表示,广东没有法律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只要不载人就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只规定,两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载人的应该责令改正和警告,并没有明确规定摩托车不能上高速。
对此,潇湘晨报也专门咨询了广东省高速公路服务投诉专线。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来说交通运输厅暂时没有具体文件说明摩托车能不能上高速,具体的话需要看是要经过哪个收费站,由收费站的监控中心和管理公司来决定。“因为这一块具体要看地方政府是否有相关明文规定。”工作人员说。
摩托车是否可以上高速?高速口被拦车摔倒责任在谁?据新黄河报道,山东争渡律师事务所黄西文律师表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法律并没有明确限制摩托车上高速,规定的是高速上行驶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八十公里,但具体的摩托车是否能上高速,要看每条高速的管理情况,有没有设置禁止摩托车驶入的交通标志,如果说设置了禁止摩托车驶入的标志,那摩托车是不能进入高速的。”
关于“被拦车摔倒受伤问题”,黄西文则表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驾驶者如果看到禁行标志,且看到了工作人员设置的路障,明知该高速禁止摩托车驶入的情况下不听劝阻继续前行,责任需由自己来承担的;如果说驾驶者不知该高速禁行,或者抱有侥幸心理驶入,在正常行驶中,突然出现‘路障’,且管理人员未提前提醒或警示的情况下,导致驾驶者没有采取及时制动的时间,执法部门的措施是不得当,不管是车辆还是人身损害,相关部门需要承担一定赔偿责任;到底是哪方过错需等待相关部门的责任划分,最后涉及具体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