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服务
-
法律咨询
-
法律援助
-
免费咨询
新闻资讯
仅隔4个月,男子再因这个违法被查,处罚更重了…...-贵阳交通律师
导 读
长期以来,交警部门一直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采取整治行动的方式往往都是不定时、不定点的,但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为白天是“酒驾”的安全区,近日,永福交警就在白天时段查处了一起“二次酒驾”。
2月16日上午10时10分许,永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重点路段设置临时检查点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时,一名姓赵的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路过卡点,被执勤民警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赵某某的结果为3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询问得知,赵某回哥哥家看望母亲,和哥哥吃早饭时喝了1杯半米酒,酒足饭饱后便开车准备回家,没想到白天也有交警查酒驾。
当民警要求赵某出示驾驶证时,赵某直接回答自己没有驾驶证。再经进一步查询,民警发现赵某曾于2022年10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被永福交警查处,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赵某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合并处以1300元罚款、20日以下行政拘留。
交警提示
“一次酒驾,终身记录”,酒驾被查,违法信息将陪伴终生。经过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不论何时何地,经过多久,再次酒驾均属于“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没有时间间隔标准,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在以后任何时间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都属“二次酒驾”,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牢记喝酒不开车,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