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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男子二次酒驾被查 “隔夜酒也还算酒驾……” | 平安春运 交警同行-贵阳交通律师
导 读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是有差异的,不能只从饮酒的时间上判断身体内酒精代谢是不是代谢完全,必须要以专业仪器测得数据为准。这不,2月13日,就有一位驾驶人因为不了解“隔夜酒”被桂林兴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抓了个正着...
当日早上九点半左右,在兴安县兴桂路路段,执勤交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春运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黑色小型轿车在临检查点时车速放慢,似乎是在躲避交警检查。执勤交警见状立刻上前察看,并示意驾驶人将车窗打开接受检查,车窗打开的一瞬间,一股刺鼻的酒味扑面而来,执勤交警根据多年经验,怀疑驾驶人有饮酒驾车嫌疑,便立即将其带回警务室,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经检测,结果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执勤交警对驾驶人陈某进行询问,陈某称”昨晚和朋友一起吃饭时喝了七两白酒,以为过了一晚喝了酒也没事了,没想到休息了这么久,‘隔夜酒’也还算酒驾......”。经查,陈某去年4月曾因酒驾被处罚过一次,此次属于二次酒驾。执勤交警对陈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其隔夜酒的危害,陈某对此感到十分后悔。
最终,陈某因“二次酒驾”依法被处罚款1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还将面临10日以下行政拘留。